“致盲气体”从何而来

2016-07-09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声 音 浏览:17230 次 

□张 琦

   据相关媒体报道,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和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眼科均使用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气体全氟丙烷为患者进行眼内填充术。术后,70多名患者发生严重眼用气体视网膜毒性反应或出现单眼永久性失明。
    问题是这些眼用气体从何而来?是否经过严格的临床试验?如何被打上“合格”的标签流通至各个环节,甚至被大医院应用到手术当中?这3个问题让患者、家属困惑不已,迫切希望知道答案。
    种种迹象显示,患者术后出现单眼致盲的原因,不在手术环节,而是出在这些有问题的气体上。但是,有相关报道指出,“厂方发货单上显示该批次全氟丙烷气体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眼睛是心灵之窗。患者本是奔着治疗眼睛疾病而来的,没想到非但没有治好眼病,反而出现了视网膜毒性反应,甚至是永久性失明。此事造成的严重后果令人心惊胆战,值得重视和警惕。
    这种有问题的眼用气体是如何一路通关用到患者身上的?2014年,生产眼用全氟丙烷气体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拿到了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部门在发放医疗器械注册证之前,是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对该产品的安全性进行了把关呢?笔者认为,任何一种医疗产品都关乎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有关人员应该把产品的所有成分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研究透彻,从源头入手,对产品研究、临床试验、审批程序等环节全面审视。其中,审批程序作为把关环节,应成为重点。
    据官方检测显示,这批眼用气体的“含量”和皮内反应不合格,2个检测样品里全氟丙烷的含量分别为69.64%和86.80%,与99.5%的标准相去甚远。而厂家使用不属于医药辅料的工业用原料一事也渐渐被印证。
    当下,涉事厂家应当配合监管部门,尽早查出致盲成分是什么。为释公众之疑,相关司法调查应加快进程,弄清“致盲气体”的问题,如果有关部门在药品审批流程中仅依赖厂家提供的监测数据而缺乏严格的安全性把关意识,只怕漏洞难补,类似问题还会再次发生。希望这一次致盲事件能为相关部门敲响警钟,别让“吸取教训”沦为空话。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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