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药典标准岂能随意

2016-08-1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药事特刊 浏览:17137 次 

□王华锋

   注射剂药用辅料标准数量大增被誉为2015版《中国药典》(以下简称新版药典)编制的一大亮点,但药典标准的实施比制定更重要。新版药典已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注射剂药用辅料药典标准执行情况如何?近期,有国内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反映,少数注射剂生产企业仍然心存侥幸,拒不执行药典标准。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药典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四个最严”之首的“最严谨的标准”的具体体现,新版药典提供了最基本的要求与准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执行标准不得敷衍,更不能任性,要自觉维护药品标准的权威性。要严格监督药典标准的执行,对违反标准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少部分药企之所以会做这样的选择,首先是因为注射级别的辅料较普通药用级别的辅料生产成本更高,药企又面临着药品招标过程中不断降价的现实,为了控制成本或保持利润,不愿意使用注射级别的辅料。很多药企担心在监管没有及时到位的情况下,自己企业使用了注射级别的辅料,竞争对手却没有使用,在药品招标中企业就会处于劣势地位,失去中标机会。
    其实,每个药企每年都会设置一定的处理药害事件的费用(注射剂尤其较高),这就存在一个平衡问题:使用更好的辅料,增加生产成本;或者使用高风险的低成本辅料,用较高的费用处理药害事件。殊不知,现在有很多注射剂生产企业使用注射级别的辅料,账面上的成本提高了,却降低了药害事件的处理费用,实际上降低了总体运营成本,规避了很多安全隐患和经营风险。遗憾的是,有些药企没有算清这笔账,“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其次是少部分药企自身的技术科研水平较薄弱,没有技术手段和科研条件来研究注射级别辅料的优点,觉得普通药用级别辅料很多年沿用下来,现在替换为注射级别产品,还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备案和变更,这些工作太繁琐,耗时耗力。一些药企缺乏对国家药典的敬畏之心,缺乏对老百姓用药安全与生命健康的责任,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另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不少药企都是在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后,被要求使用注射级别辅料,才逐步替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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