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网上售药

2016-08-1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纵 览 浏览:16537 次 

本报记者 朱晓娟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分别通知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据了解,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批准上述3个省份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网络平台、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八百方”网络平台和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1号店”网络平台,进行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一年。
    此次网上试点售药工作被“叫停”,引起业内人士热议不断。出于各方考虑,尽管试点工作被停了下来,需要进行经验总结,但大多数人依然对网上第三方平台药品零售平台服务的前景抱有乐观态度。

 

链 接

需借鉴网上售药的国际经验

   从全球范围来看,电子商务正以无比迅猛的势头蓬勃发展,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在网上进行交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药店将是未来医药企业多元化竞争的一个趋势。
    就国际实践经验来看,网上药店起码应具备以下4个方面的优势:第一,网上药品的零售价格通常要比实体店低一些。第二,对消费者而言,网上选购药品更方便且有更多的选择。第三,以国外网上售药的模式来看,消费者可以匿名购买药品并向药师进行咨询。国外许多信誉好的网上药店提供用户在家咨询药师的机会。第四,采用计算机传送医生处方到药房,减少了处方出错的可能性。比如美国等国家,主要药品销售公司和互联网分销商合作的事实表明,互联网已成为合法药品销售的重要渠道。
    早在上世纪末,美国国家药房委员会协会就启动了互联网药店认证计划,增强了顾客对药店资质的验证和监督手段,网上售药规范性明显提高。
    而美国的网上药店总体上可以分为3类:一是实体药店的门户网站,网站同时具备续订功能,是实体药店业务的延伸。二是提供完善的处方管理服务的独立网上售药网站,规模、商品种类和服务范围通常较大,部分也兼有医疗福利管理业务,帮助客户降低医疗费用和代理医疗保险支付等。三是网上药店仅仅保证供应正品药物,不负担处方管理服务,这类网站以市场最低廉的价格销售药品,面向非医保人群和海外人群。

评 论

叫停网售药品体现安全至上

□廖海金

   通过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是为了尽量减少改革的失误。目前,从各方态度来看,焦点问题仍集中在处方药的网上销售上。
    众所周知,处方药是进行特殊管制的药品,用药不当,很可能对人的身体造成极大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正因为如此,一直以来,有关部门对处方药的管理十分严格。不可否认的是,在有些实体药店中,处方药管理制度遵守得还不够好,在一些地方还可以随手买到处方药。如果这一个问题被复制到网上售药工作领域,确实值得警惕。如果处方药混迹于非处方药之中,通过网络对外销售,其危害程度将远远大于实体药店。网售药品模式也会因此被引入歧途,最终降低整个药品电子商务环境的公信度。
    对于网售药品工作,固然不能“叫停了之”,也不能“勉力为之”。要知道,药品零售搭乘互联网的顺风车,亦是一个趋势。然而,在目前第三方平台粗放化发展、药品市场本身有待规范的情况下,出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考虑,让网售药品工作先缓一缓,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要想使网售药品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在正视问题的基础上,制订严密的规则,尤其是必须通过立法确立药品满足互联网条件下安全流通的规则,如建立统一的网上药品零售平台、严格网售药品资质准入等。另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对政策和监管加以完善,循序渐进,由点及面,逐步推广。唯有如此,网售药品模式方能克服眼前困难,迎来光明的发展前景,从而更好地为民众健康服务。

药品网上零售的利弊分析

   药品是特殊商品,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网售药品相比,实体药店是在严格监管下经营的,包括药品销售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药品质量安全等,都有一套成熟的监管机制。8月16~17日,接受采访的几位药学人士在谈到上述问题时认为,推行药品网上零售这一新的药品销售模式,可以说是一柄“双刃剑”,有利有弊。
    河南省人民医院药学部临床药师赵成龙表示,有利的是互联网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买到想要的药品,特别是一些新药及短缺药;同时,网上价格竞争的透明化,可能降低药价,减少老百姓的医药经济负担。不利的一面则是网售药品门槛较低,相关法律法规仍未完善,不排除出现售卖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无法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许昌市中心医院负责药品质量监控管理的主管药师曹凯说,与传统药品销售模式相比,药品网上零售丰富了药品供应信息,增加了消费者消费的自主性和范围,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同时,也增加了经营者之间的竞争。但是,目前网络售药在药品信息真实性、药品物流配送等方面还存在问题,这给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带来一定的风险。
    “网售药品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实现一键购药,免了路途劳苦及排队购药、缴费的繁杂程序;但是,网上售药缺失的监管环节,例如处方审核环节、用药指导环节、无障碍退药背后的药品质量监管环节等的缺失,也为药品安全埋下了隐患。”河南省中医院药学二部副主任代大顺坦言。

网售处方药仍是监管难点

   那么,网上售药所暴露的焦点问题到底在哪里?其实,2014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放开网上销售处方药,然而却迟迟没有了“下文”,也说明了国家对这方面的重视和慎重。
    赵成龙指出,目前在实体药店中,处方药的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到位的现象。而在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网上药店,处方药滥用程度与实体药店相比,将会更加严重。药品是特殊商品,在实体药店中有着相当严格的监管;但网上药店无门槛设置,因此参与零售、咨询的人员可能无医药专业背景,所以无法保证药品质量,更无法提供用药咨询等专业服务,这是网售处方药监管的难点也是重点。
    据了解,在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相关部门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曹凯进一步分析,互联网销售具有一定的虚拟性,经营主体也具有一定的隐匿性和流动性,不易监管;另外,互联网销售还有经营实体多、品种多、数量大等特点,监管内容多,信息量大,监管难度也大。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以便让老百姓早日尝到网络购药带来的甜头。

网售药品如何进入良性发展

   近两年来,国家多次强调“互联网+”,鼓励各领域改革创新,药品零售自然也会借此东风分一杯羹。但网售药品试点工作实践证明,第三方平台还难以做到监管全覆盖,仍需要宏观之手加以监管和调控。
    目前,各方都意识到,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网上售药将是一个趋势,但是怎么做好、怎么规范很重要。
    那么,如何使网售药品工作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受访的药学人员纷纷建言献策。
    代大顺表示,初始阶段应该解决以下问题:社区门诊、社区全科医生与周边药店结合,居民健康数据档案信息化共享,分区施行网络购药,解决网上售药的处方资质及审核问题,解决网售处方药的中间配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等。然后,将居民健康大数据进行联网,健全、配套国家相关监管制度,社区全科医生进行全覆盖,网上的执业药师数量和业务能力均能满足需求。届时,才是实行网售药品工作的合适时机。
    曹凯提出,除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外,监管模式也需要创新。由于网上售药具有信息量大的特点,需要有效的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另外,还需要厘清监管思路,作为虚拟的网上售药只是实体药品流通的一种渠道,要治理互联网药品经营行为,就要规范实体药品流通秩序和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实现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
    赵成龙则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积极了解实际情况,对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进一步完善政策和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尽早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网售及监管模式。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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