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

2016/09-0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乡村视角 浏览:9355 次 

□闫金才

    医疗行业是业务性很强、风险很大的行业。近几年,笔者深深地感到在基层行医的艰难;发生在基层医生身上的一些医疗纠纷和事故,让我深深地感到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重要性。
    医学技术有其局限性,并不是每个患者的病都能治愈。对于有些患者,虽然经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但是仍阻止不了不良后果的发生。特别是在基层医疗机构,由于医疗设备比较落后,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医疗纠纷。
    引起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原因有很多。如:乡村医生操作不规范、粗心大意;乡村医生责任心不强,检查、处理得不细致;乡村医生不规范书写处方或不写门诊登记就直接拿药——这种现象在村卫生室普遍存在;患者隐瞒病情,或者患者本人不来就诊,而是家属代替其来拿药——这种情况在村卫生室也普遍存在;乡村医生超范围行医,如开设专科;乡村医生与患者缺乏沟通;乡村医生进药不规范等。
    那么,对于这些问题,乡村医生该如何应对呢?首先,对于有严重副作用的药物,乡村医生应详细解释,并事先告知患者。其次,对于病情预后状况的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患者保证能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患者有不切实际的期待。最后,不要攻击同行。有些人看别的村卫生室患者多就攻击别人。这样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笔者认为,乡村医生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心理素质,严格按照诊疗规范操作,特别是处方、门诊登记一定要规范、详细;一旦遇到危重患者要及时转诊。对于急症患者的处理,最基本的生命体征一定要检查,重要的查体一定要做,重要的病史一定要询问,诊断不清楚就不要轻易用药。给患者看病,能吃药的尽量不打针,能打针的尽量不输液。如果确实需要输液的,第一次输液时,药量尽量小一些;使用前详细看药物说明书,容易过敏的药物尽量单独输注,不要与其他药物混输。
    乡村医生只要严格按照诊疗常规操作,并注意与患者加强沟通,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了医疗纠纷和事故,乡村医生不可回避,不要推卸责任。要变被动为主动,勇于承担责任。(作者供职于开封市鼓楼区南苑办事处丰收岗村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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