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病医疗门诊病种保障先行一步 年度最高可报销37万元

2016-12-1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 闻 浏览:12226 次 

    本报讯 (记者刘永胜  通讯员范广卿)大病保险是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的一种加强型保障。近日,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来喜讯,该市大病医疗门诊病种保障先行一步,目前保障范围达35种,年度最高可报销37万元。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35种门诊大病医疗(特殊疾病门诊)、计划生育医疗和普通门诊医疗支出。大病保险基金是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资金建立的,个人不再缴费,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不久前,儿童白血病、肺癌等33个住院病种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10个门诊病种被纳入首批河南省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洛阳市大病医疗门诊病种保障先行一步,目前保障范围达35种,分别是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化疗、放疗,结核病活动期监督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中重度抑郁症),重症难治性强迫症,糖尿病并发症,1型糖尿病,Ⅱ度以上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皮肌炎,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眼底病激光治疗等。
    据介绍,洛阳市大病医保待遇全省最高,年度最高可报销3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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