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省执业医师可全省执业
2017-04-0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20126 次
本报讯 (记者文晓欢)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当天,我省卫生计生委颁发全省首个可在全省执业的医师执业证书。
据了解,我省新版医师执业证书最显著的变化有两个,一个是执业地点从“某某医院”变成了“河南省”;另一个是在“备注页”列出了“主要执业机构”。这一举措可谓有效落实了《办法》中有关医师执业地点的新规。《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执业医师的注册地点为省级行政区划,执业助理医师的注册地点为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
此外,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1日前注册过的医师执业证书不用更换,继续有效,并且也是全省执业,注册的第一执业地点默认为主要执业机构。需要注意的是,从4月1日起,注册申请表格已经全部更新,申请人必须使用新版注册申请书。新表格一般可从注册机关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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