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暨举办医改典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2019-2-19 来源:医药卫生网
关于评选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暨举办医改典型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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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医疗卫生机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新医改启动10周年,为全面展示新时代医改新气象,促进各地交流互鉴,打造格局更大、群众基础更广的医改传播阵地,搭建一个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媒体交流互动的平台,经请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决定评选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并举办医改典型经验交流会。
一、推选范围
推荐主体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处室及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市各单位推荐的创新举措应符合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医改政策,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域综合医改、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品供应体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服务提升、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创新性举措,深入挖掘典型做法,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成效和社会反响,具备创新性和实践性、惠民性,具有可推广性、可复制价值。
推荐的创新举措要聚焦全局性、突破性、带动性的关键措施,在全省能够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
推荐的医改典型案例可围绕一个具体的问题,认真梳理主要做法,为其他地区或单位提供参考借鉴。
二、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推荐、初评、投票、终评、表彰五个阶段进行。推荐名额为:省辖市可推荐1~2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2项“医改典型案例”;直管县推荐1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1项“医改典型案例”;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处室和各省直医疗机构可推荐1项“医改十大创新举措”,1项“医改典型案例”。在此期间,《医药卫生报》将选择一些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推荐阶段(2019年3月31日前)。由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和“医改典型案例”候选案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地区为单位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直医疗机构可独立申报。
活动评委会汇总初评、展示、投票等结果后,最终评出河南省2018年度“医改十大创新举措”“医改典型案例”,并在5月份举办的经验交流会上进行表彰。
三、推选要求
(一)各地在推荐“创新举措”和“典型案例”时,应一并报送2000字左右经验材料,并附300字以内的摘要用于投票展示。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z20105321@163.com),材料和推荐表请邮寄到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药卫生报社828(室)。
(二)广播、电视类等辅助材料(必须是播出版),不得重新编排制作。
(三)报送时间截止到3月31日。
联系人:邵 倩 李 歌
联系电话:0371-85967069 15036086611
邮箱:z20105321@163.com
地址:郑州市博学路与学理路交叉口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828(室)
医药卫生报社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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