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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9年招生开始了(附招生计划)

2019-6-28 来源:医药卫生网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普通本专科);6515(专升本)。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688号;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升本、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考生申诉渠道:联系电话:15516403535(微信同号),电子邮箱:sqjjjc@126.com。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只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无加试要求,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八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十九条 对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1%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五章 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2010年开始对本科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报经省发改委批准,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2019年本科收费标准如下:临床医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假肢矫形工程、智能医学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护理、助产、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每生每年9800元护理(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1400元(新乡校区:四人间1000元,六人间800元,八人间600元;平原校区:四人间1400元,六人间1000元
 
第七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招生咨询电话:
 
新乡校区:0373-3831880 3831943(传真)平原校区:0373-7375783 7375432
 
电子邮箱:  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http:// 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sqmc.edu.cn/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19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后逐年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授权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简介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于2003年获批举办,同年12月份,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09年2月,新乡医学院与中美集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投资15亿元共建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推动学校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学校推行“书院+院系”的“双院制”全新育人模式。目前设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等15个专业院(系、部),仁智、羲和等5个英式住宿制书院,教务部、学务部等27个职能部门。现有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专科2个办学层次,23个本科专业及方向、7个专科专业,涵盖医、管、理、工、文5个学科领域。在校生共20485人。学校拥有专任教师882人,其中副高占比43%,硕士及以上占比78%。学校推行“人才强校”战略,外聘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共210人。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新乡市区和平原示范区。新乡校区是新乡市的花园单位,占地面积128亩。平原校区建设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1400亩,建设预算投资15亿;目前已投资11.4亿元,建筑面积305776。实验室共42类226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2亿元。
学校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医学英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建设地方性、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的健康服务大学”的发展目标,坚定“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中期发展战略,紧握“健康中国”战略与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机遇,突出办学特色,构建了以现代医疗服务为核心,以现代医疗装备与技术、生物医药、养老与康复、现代健康与医疗管理为两翼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五大健康服务专业集群,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办学十六年来,先后培养了30940名优秀毕业生,已逐步成长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型高等院校。
按照“合作一个企业,建设一个集群,打造一个模式,创造一个品牌”的思路,学校近年来转型发展成果显著。
专业建设成果突出  本科临床医学、护理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获批为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获批为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生物制药、假肢矫形工程、助产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医学工程为国家特设专业,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智能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为河南省唯一开设的本科专业,健康服务与管理、助产学是河南省首批招生的专业。
实验实训中心建设成效卓著  35000㎡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5000㎡国际护理实践教学中心是“河南省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20000㎡医学工程实训大楼投入使用,涵盖工科基础、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3个综合实训平台,口腔医学技术和假肢矫形工程2个生产性教学工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7800万元;设有2500㎡医养康护综合实训中心,2000㎡眼健康智慧学习中心,500㎡生物发酵工程中心;与美国南加州大学合作共建2000㎡干细胞中心和科研创新中心;筹建2500㎡人体科学智慧学习中心。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深化  先后与东软集团、凯普生物、安图生物、美康生物、翔宇医疗等十余家大型行业龙头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推动校企合作向产教融合转变,探索传统医疗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技术创新。与翔宇共建康复医疗研发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开展康复医疗设备及技术研发与转移,该项目获2016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与沈阳东软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深度合作一揽子协议,共建全真实环境的东软医学影像培训中心,建成东软首个影像云地方服务中心;创新行业学院组织架构模式,成立光明眼科学院、康复学院、口腔技术学院三个行业学院;在光明眼科学院开设光靓班,联合企业完成眼科学与健康智慧学习中心建设并获企业50万元投资;围绕生殖与妇幼保健专业集群,与焦作妇幼保健医院合作开展助产学专业联合培养,组建临床儿科学、妇产科学和护理母婴护理班级并开展联合教学;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与驼人集团、翔宇医疗开设跨学科医疗装备班,并联合建设河南省智能医疗设备研发与实训中心;与新郑市人民医院等22家县级医疗单位联合组建河南县域医疗单位合作联盟,开展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共享医学教育资源和医疗信息,推动区域健康医疗事业发展。
国际化发展迈入新征程  2015年,学校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先后引进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李明文教授,组建辅助生殖医学科研团队;聘请美国南加州大学应其龙教授为干细跑中心首席科学家,开展干细胞转换利用研究;聘请韩国新丘大学崔锡淳、文秀教授,开展口腔医疗技术人才培养改革和高端口腔产品应用性研究。2017年,获批招收外国留学生资质,目前已有66名来自巴基斯坦、印度、印度尼西亚、坦桑尼亚、加纳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入校学习;2018年,成功加入世界医学院校名录;2019年5月,获批与美国查塔姆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资源引入”与“教育输出”协同发展,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迈入新征程。
成人高等教育全面启动  2018年6月,成功获批举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资质,是全国独立学院中,第一家具备该项资质的高校。目前共开设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五个专业。2019年1月,已成功迎来首批学生入校学习。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学校获批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细胞生物学学科获批成为河南省重点培育学科,河南省山楂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获批为省级科研平台、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药物及其关键中间体中心获批为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育力保存重点实验室获批为新乡市重点实验室。2000全开放科技创新中心平台、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平台干细胞研究中心相继建成
数字化校园建设与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日臻完善  建成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智慧校园APP。以智慧学习工场为核心的现代生命科学学习中心正式启动。25000图书馆投入使用,目前馆藏文献量已达到近80万册,数据库7个。拥有多媒体设备226套、触控一体机72块,并建成省内领先的微课录播室,2017年获批河南省首批在线开放课程。成立智能医学研究院,构建“人工智能+”人才培养新模式,获批新乡市智能医学虚拟重点实验室及新乡市智能VR康复训练系统工程研究中心,心脏VR项目参加河南省高校院所首届博览会并受到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
招生与就创业质量不断向好  学校录取分数线逐年提升,连续七年本科批次理科录取线超出河南省控线40分以上,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均高出分数线40分以上,稳居河南省同类院校首位;2018年16个外省录取的最低分数线高于当地省控线5分到112分,刷新了学校历年最高纪录。
学校为“河南省创业教育实训项目试点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5%以上,各类升学率保持在30%以上,在全省全科医师规培的占有率达2/3;2018年有700余名学子进入国内知名大学继续深造。在第三方评价机构麦可斯与河南省教育厅共同发布的就业数据中,6项指标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 
办学成果日益丰硕,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强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教育报》等国家权威媒体及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型主流媒体先后推出学校专题报道。学校是教育部全国高校工委授予的“全国素质教育示范院校”、卫生部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和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先进民办教学单位”、“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国内影响力河南十大民办高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民办教育办学先进集体”、“河南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十佳示范院校”、“河南省民办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民办教育行业知名品牌”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梁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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