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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强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2021-10-18 来源:医药卫生网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李 蓓)10月12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压紧压实责任,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反弹。
按照通知规定,各地在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查看重点场所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发热门诊和医院感染管理情况,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尤其是民营医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日常卫生管理情况;在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举办前,按有关要求组织卫生监督员对酒店、活动场地等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各地要将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融入“双随机、一公开”“蓝盾护航行动”等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中,将“以案释法”融入监督执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限期整改反馈。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问题较多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的,约谈责任人,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疫情防控的重大执法案件,切实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及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细致开展,选派精干监督执法人员,提高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疫情形势和工作整体部署,综合研判提出监督检查重点,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监督检查频次和范围,避免检查泛化,市级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指导;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同时要敢于较真碰硬、亮剑执法,努力实现检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赵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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