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医院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已使多名患者受益

2022-7-5 来源:医药卫生网
 政策“红利”:门诊看病也能报销

本报记者王明杰 通讯员陈静  徐世杰 

“门诊看病能报销吗?我医保卡上的钱可以让家人用吗?”

现在,这些老百姓期盼享受的福利,随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出台,在信阳市中心医院都能实现了! 

7月1日上午,罗女士来到信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就诊。此次就诊共产生门诊总费用220.23元,可报销部分为220.23元,扣除起付标准50元后报销85.12元,个人医保卡账户只需支付135.11元。罗女士激动地说:“没想到门诊看病真的可以报销了!这个政策对参保职工来说,真是件大好事,以后门诊看病负担减轻了。”罗女士对职工门诊共济报销政策竖起了大拇指。

 

按照信阳市医保局相关政策要求,自7月1日起,信阳市中心医院正式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随着400余例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的顺利结算,标志着信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共济保障政策正式落地实施,实现了“门诊看病可以报销,个人账户可以全家使用,支付范围在扩大”的目标。 

4月20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信阳市中心医院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门诊共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医保科层层召开动员会,多次对门诊医护人员和门诊收费室工作人员进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宣教解读及业务培训,全力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的落实,确保广大参保职工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新政策落地后,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看病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参保职工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诊,可现场即时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按照三级医院(含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就诊的职工医保患者,同一自然日起付标准50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即可按照在职职工5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职工按照6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这次门诊保障机制改革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出发,将老年人作为突出的保障人群进行制度考量,对退休职工给予倾斜支付,报销比例较在职职工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实施“门诊共济”后,支付范围扩大,个人账户可全家使用。除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到定点医药机构购药购医疗器械等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还可用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等,极大提高了个人账户的使用率,实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从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走向“互助共济式”,真正将“医保卡里的钱”用于患病职工及老年人身上。 

信阳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上,从为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出发点,在流程上精简优化,患者无需多跑路,在窗口就可以实现一站式即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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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共济” ?职工医保基金分两大块:一是统筹基金,就是医保基金“大池子”;二是个人账户,就是“医保卡里的钱”。这次改革可概括为一大、一小两个“共济”。 

“大共济”就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通过统筹基金报销职工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实现全体参保职工之间的共济保障;“小共济”就是家庭共济,即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费用及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保障。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