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验的结果阴性代表身体没毛病吗?
2022-11-22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与“阳性”相对而言,“阴性”结果是大多数患者及医护人员期盼的结果。换句话来说,在大多数人的认知中,“阴性”意味着身体情况正常,表示人处于健康状态。然而从临床检验实践角度来看,真的是这样吗?
想弄清楚这一点,我们同样要先知道何为“阴性”?“阴性”,顾名思义,通俗地讲,就是指没有、不存在,即在我们要检测的标本中没有或者不存在某种物质或某种成分。依据根据方法学及检验目的的不同,“阴性”结果也有几种不同的意义。
1.对于定性检测而言,“阴性”就是指标本中没有我们要检测的目标成分。如传染病项目检测时,未检测到乙肝血清学标志物、丙肝抗体、艾滋抗体及梅毒抗体等,这些成分存在往往意味着被检测者可能以及罹患该类感染性疾病,而这些成分不存在则意味着没有罹患该类感染性疾病或者罹患该类感染性疾病的概率很低。尿常规生化检测,糖、蛋白、亚硝酸盐等结果均未见阳性反应,往往说明尿常规结果正常,其所反馈的临床意义代表肾脏没有炎症出现,肾脏的情况是正常的。早孕检测,尿液中未检出HCG,说明尿液中没有HCG,反馈的临床意义就是未怀孕。

2.对于定量试验而言,“阴性”预示所测成分量值在正常参考区间内。如血清ALT、AST检测时数值小于40U/L,血糖为3.89-6.11mmol/L等等。这些检测指标血液中存在,但是其含量在正常范围内,没有达到异常水平,这里的阴性则代表正常,不存在异常升高或者异常降低。

3.阴性不能表示绝对没有患病。肿瘤标志物是临床筛检肿瘤性疾病的主要实验室指标。根据指标的升高幅度及变化趋势,协助临床诊断肿瘤。但是,在临床实践中发现,部分类型肿瘤或部分罹患肿瘤的患者检测时,血清中肿瘤标志物含量也会正常。糖尿病患者若采用某些通过尿液排糖的药物治疗时,尿糖可以呈阳性,但血糖可以是正常的。这时如果只看肿瘤标记物或者血糖的正常结果就认为完全是健康状况会导致疾病发现的滞后从而可能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4.阴性预示疫苗接种不成功或机体没有获得永久免疫力。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是减少新冠病毒感染,或减少新冠肺炎重症发生率的主要手段。接种疫苗后抗体的检测,是反映疫苗接种效果的主要方法。接种后抗体阴性,提示接种效果不佳。而接种后患者开始检测抗体阳性,提示出现了抗体。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抗体滴度开始下降甚者慢慢转为阴性,则提示患者没有获得还永久的免疫力,可能会再次感染新冠肺炎或者在之后的感染中转为重症。乙型肝炎病毒疫苗的接种较为普遍,但是常常有人在接种三针之后,其表面抗体检测依然是阴性的,此时乙肝疫苗在接种后是没有保护力的。
5.阴性表明某种性状。细菌革兰染色阴性,为肠道杆菌的主要生物学特征之一,此时的阴性不代表没有细菌,而代表是某一类的细菌,这些细菌共同具有某种特性,即革兰染色阴性。ABO血型检测时,A型血B抗原阴性,B型血A抗原阴性,O型血则两种抗原均为阴性,AB型血两种抗原均为阳性;Rh阴性血型极为罕见,Rh(-)血液常称为熊猫血,此时的阴性结果往往用于判定是哪一类血型,而不是指被检测者没有血型。
不同的标本类型,不同疾病或生理状况,“阴性”的意义有所不同。把握原则、掌握尺度,应正确理解“阴性”意义。
说及“阴性”,就必须提及“假阴性”。顾名思义,“假阴性”即指因某种原因,导致检验结果出现极度误差,出现假的阴性结果。“假阴性”隐患更是严重,不仅易遭致医患纠纷,最关键的还是延误临床对于患者的及时诊治。在传染病领域,假阴性后果更为严重,其最终导致传染病的漏检,严重者可能会因此而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如现在的生殖免疫治疗,需要将一个人的血细胞注入另外一个人体内,若供者是某种传染病阳性,而在检测时传染病漏检,则会导致另外一个人也感染上该传染病,还有手术,内镜等操作,均有可能因为传染病漏检而继续操作,甚者粗心大意放松消毒要求从而导致传染病大面积传播,这些不仅仅是医患纠纷问题,会导致重大的社会问题,从而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造成“假阴性”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1.患者准备不当。如服用维生素C治疗时,进行尿干化学检测,维生素C会干扰通过氧化原理来检测的化学成分,导致该成分检测的实际结果偏低。服用抗菌药物治疗时,细菌会被杀灭,此时进行细菌分离培养与鉴定,会导致该细菌无法被检出,因此细菌培养应在感觉将要发烧但是还没有发烧之前且未大量使用抗生素时。过量饮水后会稀释很多成分,而很多指标的报告形式都是以浓度形式存在,这样过量饮水会导致该结果数值明显下降。
2.标本采集、运送/保存不当。粪便标本未采集脓血部分送检,这样相当于没有采集到关注的重点病变部位,获得的检测结果大概率是阴性的,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是没有问题的。 RNA病毒检测时标本未及时处理、保存,RNA是非常容易被降解的,没有及时处理保存,则非常容易在离体环境中被降解掉,此时测得的阴性结果往往会导致病毒漏检。
3.检测试剂问题。检验试剂本身有质量问题或试剂存放不当(如未在2-8度保存,在室温下或阳光下暴晒)导致试剂有效检测成分失效,不能和目标检测物发生相应的反应。最终会造成假阴性结果。
4.结果判断误差。因经验、判断标准把握等存在差异,对于结果判断,尤其是临界结果判断时,此时往往结果是一种不确定状态,很多检测人员会偏向于出正常报告结果,避免临床纠纷,然而该种报结果的方式容易报告出“假阴性”的结果,尤其是传染病检测项目,如乙肝,常常在临床上会出现刚刚超过临界值的低值阳性,而很多检验工作者将该类情况报呈阴性结果,导致乙肝的漏检。
5.方法学问题。如抗原抗体检测时,若存在带现象,即便是高滴度的抗原或抗体,会出现“假阴性”结果,转氨酶等酶类的检测也会出现该情况,即浓度超出某一个界值之后,浓度越高检测结果越低,最终可能会发出阴性报告。再就是标本中被检物质浓度低,所用方法灵敏度不足,而当被检测的标本浓度较低时,往往检测不到,另外当某种抗原发生变异时,如乙肝表面抗原,原有的试剂检测不到变异的位点,导致最终检测不到标本中存在的乙肝表面抗原,这些都会出现“假阴性”结果。
6.标本张冠李戴。也是出现“假阴性”结果的原因之一,虽不是很常见,但若是阴阳性标本搞混了,多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总之,在临床中对于“阴性”结果也须谨慎处理,能够更好地和临床检验人员做好沟通工作,真正体现出其阴性结果的临床价值。
(科普作者: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验科 陈明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