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慧眼识真:偶遇危情献热血?
2022-12-23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随着自媒体进入老百姓的生活,在某音经常见到紧急情况下有人“挽起袖子献热血”,在医院现场救助患者于危难之中的视频,引来网友成千上万点赞。
同样的文案,同样的地点,甚至献血后同样错误地摁压位置,评论区一看,居然感动了很多善良的网友。那么,这种发生在医院紧急抢救时,即时即刻地直接给患者献血特别是献“熊猫血”会是真的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种“路见危重,抽血相助”的情况一般不会在医院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第十条: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必须进行核查,不得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临床;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综上可见,我们国家对血液的管理非常严格,未经审批私自采集血液是违法的行为,从血管到血管(从献血员到输给患者)有严格的流程和闭环管理,经历献血员体检、血液采集、血液检测、储存、发血到医疗机构、医院输血科核查、交叉配血合格等一系列工作完成后才会发往临床救治患者,最大程度地保证输血安全,特别是RHD阴性血液,老百姓俗称“熊猫血”,检验过程更为严格,经过初筛和确证试验后才可发给RHD阴性患者,而绝非像上面段视频那样,路遇危情,挽起袖子就可以直接献血给患者了,这是很大的误导,在医院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献血法第十五条: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但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确保采血用血安全。意即有临时采集血液资质的医院,必须是在依据献血法规定保证全流程血液安全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显然,我们国家同时兼具血站采集、检测、储存血液功能的医院少之又少,所以,短视频的文案,只是为了博取关注和掌声。
愿我们的善良不被流量利用,愿你我走出疫情的阴霾,走向血站献血车,献出我们满腔热血!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输血科 李慧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