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2023-1-29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社会中,矛盾纠纷无处不在,能否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人的一生都离不开生老病死,医院是人一生无法避免的地方,无论是新生命的出生、老年人的生病和离世,都和医院息息相关。生与死、悲与欢,每天都在这里上演,而医疗纠纷在每一家医院,已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
近几年来,多部门联合参与,我国的医患关系整体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尤其是近三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人民群众对医务人员的认可度较以往有大幅提高。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2021年,检察机关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家庭、平安医院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起诉伤医扰医犯罪从2018年3202人降至2021年427人”。
从最高检的工作报告中可以明显看出:从2018年到2021年,伤医扰医犯罪起诉情况大幅下降,整体降幅达到86%。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与医疗相关的极端恶性事件会时有发生。有新闻报道,2023年1月16日,河南省长垣市精神病医院一名医生在看病时被患者连刺 5 刀,生命一度垂危。
因此,普通群众在遇到医疗纠纷该怎么办?
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已经给出了答案。
2018年,我国以国务院令的形式签发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了处置医疗纠纷的途径。各省市也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了《条例》要求。比如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了《河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推进了法律法规的本土化。
根据《条例》要求,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下面我们再分开对各个途径进行讲解。
双方自愿协商:患方与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或者所在医院的医患协调办公室进行协商解决。需要特殊说明的是,有些医院单独设置了医患协调办公室,有些未单独设置,而是由医务科、医政办、院办、患者体验部或者纪委等部门来处理。
申请人民调解:目前多数地级市均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以笔者所在的郑州市为例,郑州市医调委主要负责调解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并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和建议;郑州市司法局负责医调委的设立和人员组成,并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医调委”免费受理医疗纠纷案件,案件的处理时限短,认可度高,步骤相对简单,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医患双方的认可。
申请行政调解: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主管部门(目前多数地级市称为“卫生健康委”,部分县市仍称为“卫生局”)提请行政调解。需要强调的是,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向人民法院诉讼:这一类就是我们常说的“打官司”,需要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级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最终由法院处理司法判决书或调解书。人民法院诉讼的时限相对上述几种途径来说较长,但是处理结果最具权威性。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目前《民法典》中提及的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途径,都可以申请。如通过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开展医疗事故鉴定等。
矛盾纠纷虽然无处不在,但我们的国家管理、社会治理机制日趋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日趋多元。追求幸福美好生活,我们永远在路上。
笔者在此提醒您:遇到纠纷,切勿惊慌;处理途径,多种多样;借助外力,妥善化解;医患努力,共创和谐。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徐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