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用药物配伍禁忌
2023-3-2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部分药店人员因为专业水平低、职业责任不强,或者是有的店员为了增加销售量而不重视药物配伍禁忌。尤其是对一些非处方药,随意根据顾客要求而出售,结果出现严重问题。因此,药店的任何人员,包括老板、执业药师、药事服务店员以及收费人员,在接待顾客消费时,都要注意一些药物的配伍禁忌。哪怕是一分钱不买,也不能让顾客买的药起不到治疗作用,或因大意出售给顾客几种严禁配伍使用的药!一些禁忌配伍使用的药物若配伍使用的话,可能会失去药物治疗作用,有的甚至会导致患者死亡。
最后,要么让药店背上“伪劣假药”罪名而败坏药店声誉,要么是自己与药店会被顾客告上法庭。不但有高额经济赔偿,药店也可能诚信扫地,“臭名远扬”、声誉被损最后导致门店萧条败落。下面列举几个常用的药物配伍禁忌给大家介绍一下。
1、感冒药、退烧药和止痛药不能合用。因为他们都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如果同时使用这些感冒药,或同时吃退烧药和止痛药,会造成扑热息痛摄入过量,而体内扑热息痛超量就会造成急性肝损伤,严重会引起肝衰竭甚至死亡。
2、藿香正气水与头孢类药物不能合用。因为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酒精在体内代谢生产为乙醛,而头孢类药物会抑制乙醛在体内的代谢,造成乙醛蓄积,而引起乙醛中毒,严重时可诱发急性肝损害、呼吸暂停甚至死亡。同样地要立即药物代谢,甲硝唑、替硝唑等药物也可抑制乙醇的代谢,引起“双硫仑样反应”,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压下降等一系列症状。因此也不能和藿香正气水合用。
3、溴化物类和碘化药不能与下列药物同服。牛黄清心丸、安宫牛黄丸、柏子养心丸、安神益脑丸、补肾益脑丸等,不能与三溴合剂、巴氏合剂、碘化钾合剂、复方碘溶液等合用。因为这些药物含有朱砂,化学成分是硫化汞,而硫化汞在胃肠道遇溴、碘化物反应生成强烈刺激的溴化汞和碘化汞,从而导致了药源性肠炎。碘化汞会沉着在皮肤表面,对身体有害。
4、酸性药物与碱性药物不能同服。最常见的是维生素C与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如果合用的话,不但发生中和反应而失去治疗作用,另外及其代谢产物在酸性环境中易形成磺胺结晶盐,形成泌尿系结石,导致肾脏损害。另外氨茶碱、碳酸氢钠及治疗溃疡药物也不能与维生素C合用。
5、氨基糖苷类药物不宜与具有耳毒性(如红霉素等)和肾毒性(如强效利尿药、头孢菌素类、右旋糖苷类、藻酸钠等)的药物配伍,也不宜与肌肉松弛药或具有此作用的药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强。本类药物之间也不可相互配伍。
6、卡马西平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合用时,可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使其浓度降低;而烟酰胺、抗抑郁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异烟肼、西咪替丁等药均可使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升高,使之易出现毒性反应。此外,抗躁狂药锂盐、抗精神病药硫利达嗪与卡马西平合用时,易致本品出现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卡马西平也可减弱抗凝血药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而与口服避孕药合用时,可发生阴道大出血及避孕失败。故合用时应特别注意。
(邓州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李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