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期高血压不可忽视,如何安全用药
2023-4-13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并存的一组疾病,其中前三者为妊娠期特有的疾病。该疾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导致孕妇和胎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容忽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妊娠期高血压的临床表现是什么?
1.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新发生的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尿蛋白(-)。
2.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有蛋白尿,或虽无蛋白尿,但合并下列任何一项者:血小板减少、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肺水肿、新发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视觉障碍。
3.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妇女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20周后出现蛋白尿;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蛋白尿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血小板减少等。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妊娠期高血压有什么不良影响?
1.对母亲的不良影响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主要特征是全身毛细血管痉挛,首先影响孕妇肾脏,表现为蛋白尿。蛋白尿的多少一般反映了病情的严重程度,如果病情继续加重,可使患者的肾功能不全,甚至引发尿毒症。
部分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上腹部饱胀不适、黄疸等消化道症状,伴有各种肝酶指标升高、凝血功能异常,严重者可能并发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严重并发症。
有些患者会有慢性咳嗽、咯痰、呼吸困难、夜间不能平卧等心衰表现。由于低蛋白血症,可出现胸腹腔积液,并发肺部感染甚至呼吸衰竭。
还有一种特有的HELLP综合征——患者如同时发生溶血、肝酶升高、血小板减少,即可诊断,提示病情危急,死亡率极高。
2.对胎儿的不良影响
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胎盘血管痉挛,胎盘血流受阻导致胎儿血供下降,胎儿生长受限制;胎盘功能不良使胎儿易发生急、慢性宫内窘迫,严重时危及胎儿生命。
如果患者的血压得不到很好的控制或血压波动较大,胎盘血管也容易发生破裂,形成胎盘与子宫间隙血肿,严重者胎盘提前从子宫壁剥离,一方面导致胎儿宫内死亡,另一方面也使孕妇诱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因大出血而死亡。
临床上,对于经药物控制效果不佳的患者,或出现胎儿宫内窘迫征象时,产科医生不得不选择终止妊娠的办法来缓解患者病情或抢救胎儿。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早产的发生率,早产儿的各种并发症在该病新生儿中也较为常见。
由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母婴可产生上述不利影响,因此患者应加强产前检查,积极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如何安全用药?
妊娠期高血压的药物治疗需注意以下几点。
1.目前公认的妊娠期较为安全的常用口服降压药是拉贝洛尔,但有支气管哮喘、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或慢性心力衰竭病史的孕妇禁用。
2.如果口服药物无法控制孕妇的血压,可以静脉用药,常用的药物有:拉贝洛尔、乌拉地尔、尼卡地平、硝酸甘油等。
3.我们常用的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比如依那普利、贝那普利、厄贝沙坦、坎地沙坦,以及利尿剂氢氯噻嗪等,都不可用于妊娠期高血压,这些药物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带来严重危害。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产科 高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