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职业保护,促进职工健康
2023-5-16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2023年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2023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强调,要仰首阔步迈入“健康河南建设新征程”。建设需要人才,既需要高素质、高学历的高精尖人才,更需要从事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的大批职业人群。职业人群作为生产建设的主力军,职业人群的健康问题尤其重要,职业病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
什么是职业病呢?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一、职业人群的职业病危害现状
目前职业病危害现状不容乐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较多,据官方统计,2020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共263723家,从业人员共870.38万人,占总从业率的39.36%。2020年,全国职业病新发病例17064例,其中职业性尘肺14367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310例;职业性传染病488例;职业性化学中毒486例;物理因素所致疾病217例;职业性皮肤病63例;职业性肿瘤48例;职业性眼病24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0例;其他10例。2020年因尘肺病死亡6668例。
二、职业病种类
目前职业病共有十大类,132种。十大类分别是:(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二)职业性皮肤病(9);(三)职业性眼病(3);(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八)职业性传染病(5);(九)职业性肿瘤(11);(十)其他疾病(3)。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不断更新:随着新兴产业(如航天航空、信息产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生物医药等)的兴起,新的有害因素不断增加,需要职业卫生人员去及时发现、判断、识别新的有害因素可能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新的职业又催生出新的职业人群。
四、对职业人群有什么保护措施?
职业人群的保护,就是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需要用人单位、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具体措施如下:(1)第一级预防: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如改进工艺和生产设备,用无毒替代有毒,用低毒替代高毒等;防止跑、冒、滴、漏,做好防尘、防噪措施。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标准执行。从业人员做好个体防护:如佩戴合适的防护用品,接尘人员要佩戴防尘口罩;接噪人员要佩戴耳塞;震动人员要佩戴防震手套等(2)第二级预防:早期检测和诊断人体所受的健康损害,即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二级预防就是健康监护科室的日常工作。帮助企业从业人员做好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筛查职业禁忌证、职业敏感者和诊断职业病。(3)第三级预防:患病以后,给予积极对症治疗和促进康复的措施。一旦诊断上职业病,原则上要调离原工作岗位,脱离接触有害因素,根据自身状况合理安排适当岗位。尘肺病患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职业病目前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做好康复训练,预防并发症,防止因病致伤致残。
有了以上的保护措施,职业人群的健康就有了很大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职业人群还必须在行动上、思想上对职业病的防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真正做好个体防护,让防护用品起到应有的预防作用;监管机构要及时监管;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第一级预防工作。只有层层把关,时时处处加强职业保护,才能促进职工健康,真正把“职业病”拒之于千里之外。让人人享有健康,让职业人群远离职业病困扰,为促进“健康河南”“健康中国”,为“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平顶山市职业病防治所 吴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