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乙酰氨基酚片的用法和注意事项
2023-6-9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正常人在体温调节中枢的调控下,机体的产热和散热过程经常保持动态平衡,当机体在致热源作用下或体温中枢的功能障碍时,使产热过程增加,而散热不能相应地随之增加或散热减少,体温≥37.3℃称为发热。发热并不是一种疾病,而是机体的一种正常生理反应。当人体免疫系统为了对抗疾病而调动时,就会出现发热等症状。例如,感冒、肺炎等都可能表现出发热的症状。因此,应该积极寻找引起
发热的潜在疾病,而不是盲目退热。退热的目的是改善舒适度,而非单纯恢复正常体温。
对乙酰氨基酚是临床上常用的解热镇痛药,由于其疗效可靠、安全性高,可广泛用于各年龄阶段,对特殊人群也可使用如婴幼儿、老年人、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等。下面药师对乙酰氨基酚的常见问题讲一讲。
一、适应证:
对乙酰氨基酚片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二、用法用量:
口服。6~12岁儿童,一次0.25g;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0.5g,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三、注意事项:
1、对乙酰氨基酚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疗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尽可能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来缓解症状。
2、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丙帕他莫(对乙酰氨基酚的前药)、阿司匹林过敏者禁用。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否则可能导致药物过量。
4、严重肝功能不全或失代偿的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
5、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酗酒或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厌食、体重过轻及营养不良者可能对乙酰氨基酚毒性更敏感,可能需要避免使用本品或减少用量,因此使用前请咨询医师。
8、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禁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四、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乙酰氨基酚可致肝损害。
2、乙酰氨基酚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乙酰氨基酚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长期规律地每日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增强华法林和其他香豆素类的抗凝作用,因而可增加出血风险;偶尔服用无显著影响。如正在服用华法林或类似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项城市中医院药剂科 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