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治疗方案

2023-7-11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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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状腺疾病的影响

对母体的影响

妊娠期临床甲减会增加妊娠不良结局的风险(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和流产等)。妊娠期未得到充分治疗的发生流产的风险增加60%;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为22%;临床甲减妊娠妇女发生死胎的风险升高。

对胎儿的影响

妊娠期临床甲减损害后代的神经智力发育。当其接受有效治疗后,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会危害胎儿智力发育,胎儿也不需任何额外监测措施。与正常甲状腺功能的妊娠妇女相比,未充分治疗的临床甲减妊娠的后代7~9岁时的智力商数(IQ)值降低了7分,运动能力、语言能力及注意力也受到影响,提示母体临床甲减对后代神经认知功能有负面影响。若只筛查高危妊娠人群,将有30%-80%的妊娠甲状腺疾病漏诊,应选择普查。成本效益分析显示,筛查整个妊娠人群优于不筛查。同时对所有治疗不孕的妇女应筛查甲功水平。此外,应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孕前甚至婚检时进行筛查,筛查指标应选择血清TSH、FT4、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

二、妊娠期甲状腺疾病,该怎么处理呢?

(一)甲减的治疗:

备孕期:已患临床甲减妇女计划妊娠,需要调整左甲状腺素(L-T4)剂量,将血清TSH控制在0.1-2.5mIU/L后维持稳定2-3月再怀孕。

怀孕时:临床甲减妇女确诊妊娠后,L-T4替代剂量需要增加25%-30%。根据血清TSH治疗目标及时调整剂量。孕期甲功检测频率每4周一次。

产后:临床甲减的妊娠妇女产后L-T4剂量应调整至妊娠前水平,并需要在产后6周复查甲状腺功能,指导调整L-T4剂量。

(二)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治疗:

治疗与临床甲减相同。L-T4的治疗剂量可能小于临床甲减,可根据TSH升高程度,给予不同剂量L-T4治疗。建议:TSH>2.5mIU/L,L-T4建议剂量50ug/d;TSH>8.0mIU/L,L-T4建议剂量75ug/d;TSH>10mIU/L,L-T4建议剂量100ug/d。对于妊娠期甲减和亚临床甲减,TSH控制目标为孕早期0.1-2.5mIU/L,孕中期0.2-3.0mIU/L,孕晚期0.3-3.0mIU/L。

(三)妊娠期低甲状腺素血症:

若血清FT4水平低于妊娠期特异参考范围下限,且血清TSH正常即可诊断低甲状腺素血症。建议查找原因如铁缺乏、碘缺乏或碘过量等,对因治疗。

(四)妊娠期甲状腺抗体阳性:

若TPOAb阳性的妊娠妇女应该在确诊妊娠时检测血清TSH、FT4,如果正常,每4周检测一次至妊娠中期末。建议应用L-T4治疗甲功正常、TPOAb阳性、有不明原因流产史的妊娠妇女,可能有潜在的受益,且风险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始L-T4治疗,每天25-50ug,但不推荐TPOAb阳性的妇女补硒治疗。

(五)妊娠期甲状腺毒症:

诊断标准:孕早期血清TSH<0.1mIU/L,提示可能存在甲状腺毒症,应详询病史、体格检查,测定FT4、FT3和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POAb,禁忌进行131碘摄取率和放射性核素扫描检查。

已患甲亢的妇女最好在甲状腺功能控制至正常并平稳后怀孕,以减少妊娠不良结局。其中,对于正在服用甲硫咪唑(MMI)备孕的甲亢患者,建议将MMI转换成丙基硫氧嘧啶(PTU)。

孕妇女如正在服用MMI或PTU,如果妊娠试验阳性,可以暂停抗甲状腺药物(ATD),立即就诊,并做相应的甲功和甲状腺自身抗体的检测。

怀孕之后,考虑病史、甲状腺肿大小、治疗疗程、孕前ATD剂量、最近甲功化验结果、TRAb水平和其他临床因素,可以停用ATD。

①孕早期时:如果FT4正常或接近正常,可继续停药,每1-2周做临床评估和TSH、FT4或TT4检测。

②孕中期和晚期时:停药后如果FT4继续维持正常,妊娠中晚期可每2-4周监测一次甲状腺功能,根据每次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停药。对于停药后甲亢症状加重、FT4或TT4、T3升高明显的妇女,需要考虑应用ATD。孕早期优先选择PTU,MMI为二线选择。

妊娠期监测甲亢控制的目标首选血清FT4,尽量应用最小有效剂量的PTU或MMI,使血清FT4接近或轻度高于参考范围的上限。

(六)妊娠期碘营养:

一般来说,备孕、妊娠和哺乳期妇女每天要保证至少250ug的碘摄入量。若每天吃碘盐,妊娠期不用额外补充碘剂。若不吃,妊娠期每天需额外补碘150ug,形式以碘化钾为宜,最佳时间是计划妊娠前至少3个月。

(汝州市妇幼保健院围产保健科 梁世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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