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淋巴瘤化疗后肿块全部消失了,还有必要放疗吗
2023-9-1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淋巴瘤是发生在淋巴系统的一种较为常见的恶性肿瘤。淋巴系统作为人体免疫系统的重要部分,由淋巴管、淋巴结和淋巴器官构成,发挥着防御各种病原体感染、运输组织液等多项重要生理功能。淋巴系统中有一种叫淋巴细胞的白血球,当这些细胞发生异常增殖时,就可能形成淋巴瘤。根据病理特征的不同,淋巴瘤可以分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两大类别,各自又包含有诸多细分类型。淋巴瘤最典型的表现即为淋巴结肿大或淋巴瘤肿块的形成。这些肿块常见于颈部、腋下、腹股沟等淋巴结分布较为密集的区域,也可发生在脾脏、胸腺、扁桃体等淋巴组织内。
一旦被确诊患上淋巴瘤后,医生会根据病情特点制定出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如今淋巴瘤的治疗手段已相当多样化,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等。其中化学治疗与放射治疗应用于最为广泛,两者可单独使用也可联合使用,具体选择取决于患者的实际病情。那么,化疗与放疗各自是什么呢?它们又通过什么机制治疗淋巴瘤呢?
简而言之,化疗就是使用化学药物对肿瘤进行系统性治疗。常用的化疗药物可以通过静脉注射或口服形式进入人体血液循环,运送到全身各处的组织和器官,抑制或杀死癌细胞。常见的化疗药物有环磷酰胺、长春系列等。根据具体病情,医生会制定出不同的化疗药物与用药剂量。一般需要进行多个周期的化疗治疗,每个周期包含有连续治疗和休息恢复两部分。化疗的目的是尽可能消灭癌细胞,缩小或消失肿块,控制症状,延长患者的生存期。事实上,很多淋巴瘤患者经过化疗后,淋巴瘤肿块确实会明显缩小,甚至完全消失,这无疑令患者大为振奋。但这并不等同于疾病已经彻底治愈,因为身体深处可能还残存有少量癌细胞,它们日后可能导致肿瘤的复发或转移。
针对残存肿瘤灶,放疗可以发挥重要的清除作用。放疗与化疗不同,它采用高能射线局部照射癌变组织的方式治疗肿瘤。根据不同需求,放疗可以分为外照射和内照射两大类型。外照射是使用放疗机从患者体外对病变部位进行照射;内照射则是将小型放射源植入患者体内,在密接肿瘤组织表面发挥杀伤作用。无论何种方式,放疗均是利用射线破坏癌细胞的DNA分子结构,从而抑制其生长和繁殖。放疗的次数和疗程需根据肿瘤的大小和病理类型确定。其优势在于可以很精确地扫描治疗靶区,最大限度地保护正常组织。因此,对于化疗后可能残存的微小癌灶,放疗可发挥重要的清除“灭杀”作用。这样,就可尽可能彻底消灭肿瘤病灶,降低肿瘤复发转移的风险。
大量研究证实,将化学治疗与放射治疗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增效作用,显著提高淋巴瘤的治愈率。化疗可在全身范围内抑制癌细胞的扩增生长,缩小肿块;而放疗能精确扫除残余病灶,降低复发风险。例如,一项针对早期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研究表明,接受联合治疗者的短期和长期预后要显著优于仅接受化疗者。另一项针对晚期弥漫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前瞻性临床研究也证实,在标准化疗基础上加用放疗可使患者的5年整体生存率提高近10%。这些研究数据充分证明,联合治疗在淋巴瘤治疗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淋巴瘤患者都需要接受放疗。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年龄、病理类型、细胞学分级、疾病分期、肿块大小、精神状态等因素,在治疗前全面评估和判断。一些医生也会在化疗显效(尤其是产生完全缓解)后建议放疗,即使淋巴瘤肿块已基本消失。因为他们担心几乎不可见的残余病灶可能导致肿瘤的复发和转移,这将极大影响患者长期生存质量。因此,“巩固性”放疗也被视为淋巴瘤治愈的重要一步。当然,放疗也存在可能的副作用,医生会充分与患者讨论治疗方案的利弊。如果医生推荐放疗,患者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总之,放疗可发挥“灭杀残余病灶”的重要作用,优化淋巴瘤的治疗效果,降低复发风险,改善预后生存。对于化疗后肿块消失的患者,医生有时也会建议放疗以尽可能彻底清除癌症根源。如果医生推荐放疗,患者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
(河南省肿瘤医院放疗科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