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药物热 我们需要知道这些
2023-10-9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一、什么是药物热?
药物热是指因使用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药物作为抗原或者半抗原,引发免疫反应,刺激内源性致热原释放而导致发热。其本质上是药物的一种不良反应。
二、药物热可能的机制有哪些?
(1)超敏反应:最常见原因之一。药物进入体内后,作为全抗原或半抗原与人体总蛋白结合并产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被吞噬细胞吞噬后释放内源性致热原的变态反应。
(2)体温调节:药物应用后其直接对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刺激或增加机体代谢,导致周围血管收缩而减少出汗所致的药物毒性反应。
(3)用药相关:药物中混有致热源而发生药物热。
(4)药物药理作用:药物应用后体内病原体被杀死,并释放出异性蛋白或毒素造成药物热。
(5)特异质反应:特异性体质患者在应用某些药物后引起溶血性贫血或恶性高热的药物热。
三、哪些药物可以引起药物热?
广义而言,任何药物均可能在制造或使用过程中,由于微生物、内毒素或其他物质等污染而引起用药者发热。尽管非药物本身所致,但却与用药有关。
1.最为常见的药物:磺胺类、两性霉素B、青霉素类、博莱霉素、抗组胺药、甲基多巴、苯妥英钠、阿托品、水杨酸类、甲状腺素、肾上腺素等。
2.较常见的药物:头孢菌素类、利福平、链霉素、别嘌醇、硫唑嘌呤、西米替丁、丙基硫氧嘧啶、肝素等。
3.偶见致病药物:四环素、洋地黄类、胰岛素、中药等。
四、如何判断是否是药物热?
(1)既往有无相关药物使用史:这是判断药物热的重要依据。
(2)发热病程长短:一般来说,如果患者既往使用过某种容易引起发热的药物,那么当再次使用后,患者可在几个小时内即出现发热症状;如果患者是首次使用某药物,其也可在致敏期(约10天左右)后才出现药物热。
(3)留意体温的变化特点:多为持续性高热,常达39℃及以上,且用退热药效果不佳,但患者的精神状态、食欲等尚好。也有部分患者用药后,先是体温出现下降,继而上升;或由初始的低热转变成高热。此外,对于因感染等其他疾病引起的发热,一般在给予停药治疗后,患者的体温会上升;但对于药物热患者,若给予停药或换药治疗后,其体温可逐步下降。
(4)伴随的症状:患者除了发热之外,还常有皮疹、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增高、黄疸、淋巴结肿大、胃肠道反应等伴随症状,与过敏反应的症状相似。但也有个别患者仅表现为发热。
五、药物热的治疗
药物热一般无需特殊治疗,对药物热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停药后48—72小时内患者发热一般可消退。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和退热。可适当补液促进药物排出。伴有皮疹的患者可适当选用抗组胺类药物处理,重症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的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但对酒精过敏者,禁做酒精擦浴,不用以酒精做溶剂的氢化可的松。
(漯河市中心医院药学部 田会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