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2024-4-9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查看证书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与疾病斗争中总结的经验与智慧,其存续绵延离不开历代医家和学者对中医药知识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创新。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现阶段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专利保护 是指法律对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提供的相应保护,是目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制度。保护形式有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类型,中药新药、中药新的生产、测试、用途等都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时必须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3个要素,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在专利保护范畴内,且专利权保护有时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之日起10年。

商标保护  中医药商标保护是指对中医药产品和服务的标志、符号、图案等专有使用权的保护,主要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便于消费者从众多的同品类中医药产品中识别出特定的商家生产的产品完成消费购买行为。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独占权,也可依法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权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10年。

著作权保护  中医药著作权即中医药版权,是作者对自己的中医药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保护客体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非思想本身。中医药专著、文章、口述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说明书、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都可以自动取得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至死亡后50年。

商业秘密保护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的中医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护具有自动性无须额外申请,且为无限期保护。保护对象是中医药技术和管理成果,包括中药配方、生产工艺、炮制技术、中医特殊诊疗方法等中医药知识、技术和信息,是中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一些中医药技术秘密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重大利益,被纳入“国家秘密”保护范畴,如云南白药、安宫牛黄丸、片仔癀等。

地理标志保护  主要指中药地理标志保护,即特定中药产品受原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影响而采用地理来源作为产品标志,因此权利保护的地域性特征尤为突出,且权利所有者和使用者具有集团性,许多闻名的道地药材通过该保护方式极大提升了相关药材产品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消费者亦能通过该标志挑选按产地划分的质量和性能均有保证的中药产品。

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中药材新品种权属于植物新品种权范畴,根据其来源不同可划入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范围。运用植物新品种权能够保护中药材培育的智慧成果,部分解决我国植物药药源日渐枯竭的问题,且便于开展植物药材研发和利用的国际技术贸易合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医药是兼具科学性、文化性、人文性,体现着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的目标侧重于保存性保护,即通过调查、登记、传播、传承等方式促进中医药优良传统文化的保存和发展,对于挽救民间医术秘方、提高中医药传统知识的声誉、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医药作为我国重要的医疗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利用好、发展好、保护好中医药传统知识,是我们每一位中医药工作者乃至国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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