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多举措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

2024-9-17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本报讯(记者刘永胜 通讯员李云庭)抓体系建设,抓法规宣传,抓安全培训,抓检查督查,抓备案管理——这是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做好生物安全工作的五项措施和经验。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生物安全工作,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多措并举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抓体系建设。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均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实验室完善各项生物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

抓法规宣传。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法宣传日,宣传《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

抓专题培训。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实验室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抓检查督查。市县两级每年开展多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活动,采用“四直两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抓备案管理。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过程中,严格标准要求,从生物安全组织架构,人员培训,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等方面的管理严格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