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加速

2024-9-26 来源:医药卫生网 - 医药卫生报  浏览:次  

本报讯 (记者 常娟 )9月19日,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推进会,要求各输出单位和输入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加快推进传承工作室建设。

目前,经过机构自评、地市推荐、省级评估等程序,省卫生健康委确定平乐郭氏正骨中医学术流派为第一批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传承工作室,首批代表性传承专家为郭珈宜团队,开封、洛阳、平顶山、焦作市、许昌、济源、新密等市(县)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首批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作为省级指导单位,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要对专家及其团队开展传承工作室建设的师承学习、人员进修、专家指导、基层坐诊等提供人力、财力和时间保障,制订教学协议,加强专家团队力量,针对各传承工作室建设需求合理规划培训课程,做到因材施教,突显中医药专科专病诊疗特色。传承专家要充分挖掘本学术流派和中医专病在长期发展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独特学术思想及独到临床诊疗技艺,结合好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整理好系统的操作规范,通过跟诊带教、现场质控、讲座交流、学术会议、适宜技术推广等方式最大限度发挥好头雁效应、做好传承创新,抓好中医适宜技术在妇幼领域的运用,做到真传经、传真经,推动妇幼中医药事业蓬勃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传承工作室建设单位要全力做好中医药技术传承,为传承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要严格按照传承人培养协议,对传承人的集中培训、跟师学习提供全脱产保障,建立院内培训机制,除传承人外,院内遴选符合条件的技术实操人员,培育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临床疗效显著、辐射功能较强、资源横向整合的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传承人才队伍。要依法执业,依法申请从业人员资质,尤其是师承人员需要有相应的中医资质,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保证机构、从业人员、患者的三方安全。要保持特色,始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的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特色。

在政策保障上,省卫生健康委明确,对设置传承工作室的妇幼保健机构在国家评优评先、优秀示范案例申报等方面予以倾斜,授予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学分。对传承专家在课题申报、中医师承建设项目审定、职称评定、项目评选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设置传承工作室的妇幼保健机构在申报青苗人才等项目上予以倾斜。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积极开展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试点探索并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上,全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达标率达到90%、二级妇幼保健院达标率达到60%;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开展临床业务的妇幼保健机构推广《河南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第一批)》,涵盖妇幼健康领域中医适宜技术12个;全省129家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126家妇幼保健机构为住院期间的妇女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74家妇幼保健机构提供适宜妇女儿童食用的药膳服务,93家妇幼保健机构提供适宜妇女儿童饮用的养生调理茶饮服务,妇幼保健院儿科、妇产科诊疗技术实现较大跨越,带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业务稳步增长。2023年全省中医药融入妇幼健康工作实现“四提升、两下降”,即中医门诊量、中医治疗人次、中药处方数、中医药收入实现增长,门诊儿童患者抗生素使用率、门诊输液量实现下降。

 

审核:星星 责任编辑: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