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救助覆盖神经、心血管、消化、皮肤、泌尿生殖、五官、免疫、血液、内分泌代谢九大系统功能性出生缺陷疾病,病种范围广泛,包括难治性癫痫、神经遗传性疾病、遗传性心律失常、克罗恩病、非霍奇金淋巴瘤、血管畸形、遗传性大疱性表皮松解症、儿童尿毒症、先天性耳聋、系统性红斑狼疮、生长激素缺乏(先天性)等。
救助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患儿经临床确诊属于本次救助病种范畴;患儿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下;家庭属于低保、特困、低收入等经济困难群体,可提供低保证、特困证明、低收入证明,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原件(低保非必要条件);患儿在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治疗、手术或康复服务;医保报销后,患儿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含)以上(多张医疗发票可以累计核算)。
救助标准规定:患儿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含)以上的,单次救助额度为5000元,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首次申请,费用追溯期为申请日前两个年度的1月1日(含)起至申请日(含)止(如果以前没有申请过,2026年首次申请可以使用2024年1月1日以后的发票);后续申请为上一次申请日(不含)起至本次申请日(含)止。对于单次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可一次性连续申请。
救助流程方面,申请人(患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患儿及监护人身份证件、疾病诊断报告、住院病历、医疗票据、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线上提交申请后,需在3个月内递交纸质材料,逾期需重新申报。
作为河南省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管理机构,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全面负责救助申报、审核及落地工作,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患儿家庭均可依规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