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医院“十大指标”部分修订
2018-02-0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309 次2018年医院“十大指标”部分修订
本报讯 (记者常 娟)1月19日,全省医政医管工作会上公布了2018年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运行监管工作。对比往年,今年的“十大指标”有了部分修改,尤其是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及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吸引能力方面。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要求,2018年,省内二级以上医院使用抗菌药物品种,三级综合医院要≤50种,二级综合医院要≤35种,专科医院按国家要求执行。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控制在3个品规内;同时,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定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文件。对于碳青霉烯类以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制定管理文件,并对这些抗菌药物实施专档管理。这些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上必须经具有相应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处方,并经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后方能使用。
省卫生计生委明确,各单位应按要求填报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信息。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汇总本单位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信息表,并进行数据分析。
今年“十大指标”对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吸引能力提出了量化标准,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业年诊疗人次同比增长≥10%,其中区域外就诊患者同比增长≥10%。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还要求二级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健康扶贫城市二级、三级医院“组团式”帮扶,采取“等额对调、精准对接”办法,帮扶贫困县医院和贫困乡镇卫生院,并对医院开展“亮出形象正党风、医德建设争先锋”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