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沙区域精准峰会召开 迎接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医保政策落地安阳

2019-01-0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基层卫生 浏览:8635 次 

   导语: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明确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要求各省执行。

   本报讯 (记者常俊伟  张治平)泰瑞沙区域精准峰会于2018年12月29日在河南安阳正式举行。与会专家分享和讨论了近年来非小细胞肺癌精准治疗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历程,强调了泰瑞沙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中的作用和地位,并呼吁河南省多地尽快落实泰瑞沙的新医保政策,满足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
    据了解,2018年11月16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卫生计生委就印发了《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18〕142号文件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这17种抗癌药在当地的首付比例为20%;对于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对在2018~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的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
    安阳市肿瘤医院大内科主任王俊生在峰会上谈及该政策时表示:“对于我市癌症患者来说,这无疑是天大的喜讯。政策出台后,解决了我市报销比例不统一、报销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使报销流程更简化,也方便患者得到所需药品。我们相信,随着政策的不断落实,患者得以报销的重特大疾病药品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百姓报销的范围也会再次扩大;同时,我市靶向药物的使用率和可及性将再次提升,将会有更多患者的生命得到保障。”
    据悉,政策提及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谈判药品价格降幅也非常给力,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56.7%。
    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成为入选产品最多的治疗领域,其中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降价超过了70%。依此推算,肺癌患者使用奥希替尼治疗肺癌的花费也将由谈判前的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肺癌患者的医保用药保障水平,降低用药负担。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东院区肿瘤科主任秦艳茹指出:“大多数非小细胞肺癌伴有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的肺癌患者在接受一代、二代EGFR-TKI(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治疗一年左右,便会产生耐药性,有50%~60%的患者出现了T790M(EGFR第20号外显子发生错义)突变耐药。而作为全球第一个上市的肺癌第三代口服靶向药,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所引起的耐药问题,并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奥希替尼等药品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也将大大减轻医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新乡市肿瘤医院副院长张桂芳教授谈道:“政策实施后,我市城乡居民奥希替尼的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可达到80%。目前,我院已经开出相关处方。我们相信,医保目录的实施将帮助更多患者选择正规渠道的药物,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患者将不再因为价格原因而选择来历不明的药品。我们希望未来我省能有更多城市落实相关政策,满足更多患者的需求。”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已响应国家政策,发布相应省级文件。河南省、安徽省自发文后,已经有患者享受到该政策带来的福利。随后,还会有更多的患者从政策中获益。相信其他省份的落实工作也会相继展开,争取早日让群众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并实现医保报销。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做好17种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执行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各地要按要求做好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严格执行文件确定的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用药权益。对进展缓慢、没有按照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的省份,国家医疗保障局将适时督促通报。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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