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护士”热议下的冷思考
2019-02-1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0311 次□刘 旸
2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年内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6个省份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这意味着“网约护士”有了官方许可,也标志着关于“网约护士”的情理、法理之争有了定论。
这并不是“网约护士”第一次引发舆论关注。早在半年前,中国的多个城市出现了手机客户端下单,护士就能上门服务的“网约护士”新业态。据报道,济南一家“网约护士”手机客户端服务提供商,1年内已经吸引来自公立医院的300余位专业护士完成线上注册,并为预约者提供输液、静脉采血等护理服务超过1万次。
“网约护士”服务收费几何?是否安全?会不会抢夺公共医疗资源?这类服务是否会像许多“共享应用”一样昙花一现,会不会成为医疗资源整合的必然趋势?医疗管理者、老百姓对这些问题颇为关心。
《方案》为“网约护士”的服务范围做出明确界定——“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可见,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申请护士上门护理,也不是任何护士都能够成为“网约护士”。在“互联网+护理服务”中,最关键的安全问题是:护士上门服务自身安全如何保障?患者的安全如何保障?《方案》对此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也对上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规避。
同许多“共享服务”一样,“网约护士”需要满足互联网时代老百姓希望“护理服务更近一步”的健康需求,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相关政策配套及行为规范决定这一服务的未来走向。
中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有2.4亿60岁以上的老人,还有4000万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聚焦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医疗护理需求。中国现有380万护理人员,一方面要继续增加护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供给,另一方面还要让护理资源能够更大地发挥作用,调动积极性。
“把好事办好”是许多专家的共识。接下来,制定服务目录、明晰服务收费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引入第三方服务评价等,则需要护理管理者、服务提供者、预约服务者、行业专家参与其中,献计献策。
目前,“网约护士”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为患者服务,对医院护理资源和管理的影响暂时没有显现。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网约护士”想要健康发展,也可参照临床护理管理,采取分层级、分类别管理的形式,合理优化、配置护理资源,真正让失能、高龄、空巢老人优先享受预约服务,以及时补足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家庭护理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