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中医诊所要不要备案?
2019-09-0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中医药周刊 浏览:15911 次举办中医诊所要不要备案?
本报记者 索晓灿
今年7月1日,《中医药法》贯彻实施两周年。两年来,河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印发并实施相关配套文件,中医诊所审批制改为审批制和备案制并行,截至目前全省已备案中医诊所670余家。《中医药法》明确,举办中医诊所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那么,在《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诊所,在《中医药法》施行后如何管理?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备案条件的诊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管理,也可以按照备案要求管理。
其中,选择备案管理的诊所,需要满足《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申请备案管理的条件,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其他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
那么,中医诊所备案核查与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又有何不同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举办医疗机构实行许可管理,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审批。依据《中医药法》,举办中医诊所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需要明确的是,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时,对资料的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备案证发放和执业管理进行核查,具体核查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实施,也可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