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提出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目标 要达到“三个100%和两个90%”

2019-09-0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8476 次 

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罗亚飞 江 欢)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下发《河南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河南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标要达到“三个100%和两个90%”,即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合格乡村医生覆盖率达到100%,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达到100%;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主要包括住院等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
《方案》还明确了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标准,即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达到“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机制全覆盖,以保障我省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看得起病,实现县域内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同质、公平、可及。
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即每个贫困县建好一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具有相应的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每个乡(镇)有一所标准化卫生院,具有相应的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具有相应的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常住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全面实施行政村卫生室“清零行动”。
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即每所县医院的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一名合格的执业医师;每所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全面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空白点”。
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即每个贫困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个县至少有一个省定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每所卫生院要按照《河南省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要求,至少具备50~75种常见疾病诊治能力;每个行政村卫生室要达到《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死亡、失联、参军、服刑等人员除外)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覆盖范围。
《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严格对照标准,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实行销账管理;要明确责任分工,健康扶贫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职尽责;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政策优先制定、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地”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政策、项目、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强督导检查,河南省健康扶贫行动指挥部将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推进不力,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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