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今年年底县级疾控中心须设职业病防治科室 明年年底村镇须建尘肺病康复站

2019-10-3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716 次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鼓励职业病防治任务重的省辖市成立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级疾控中心须设立职业病防治业务科室;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或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需建立尘肺病康复站……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全省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2020年年底实现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河南要求做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特别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重点充实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满足监管执法需要;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同时,河南还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以健康企业建设为载体,推动企业提升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实施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技术支撑网络,不断提升防治技术能力。省直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和河南省胸科医院应加强职业病诊疗技术能力建设,承担相应的职业病诊疗工作。鼓励职业病防治任务重的省辖市成立独立的职业病防治机构。今年年底前,凡是没有独立职业病防治院所的市县级疾控中心必须独立设置职业病防治业务科室,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年底前,试点建设或命名一批职业病防治支撑机构;按照“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2020年年底前,现有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诊断项目不全的,各省辖市至少指定1家公立三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应项目的职业病诊断。各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高千伏X光摄影仪或数字化直接成像系统(DR)等仪器设备,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或街道,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尘肺病康复站,设置氧疗室、治疗室、教育室、抢救室等用房,配备心电图机、吸氧装置、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备齐治疗尘肺病常用药物;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卫生室建立尘肺病康复点,配备制氧机等设备和医疗床位,备有常用药物。
此外,河南要求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所需经费;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所、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职业病科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市、县、乡三级职业健康服务能力;严格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强化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发展壮大诊断医师队伍;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加强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与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尘肺病防治工作,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尘肺病防治法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河南明确要求,到2020年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煤矿、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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