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疫苗法”落地尚需配套政策

2019-12-0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1482 次 

□冯金灿

从本月起,《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有关疫苗管理的专门法律,该法在疫苗研制、注册、生产、批签发和流通等方面,通过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的管理促进疫苗质量提升,并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解决疫苗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了群众对于疫苗安全问题的关切。
笔者细读《疫苗管理法》发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在部门层面: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疫苗生产、供应,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托幼机构、学校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机构层面:疾控机构负责制定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负责疫苗采购、储存、运输与供应,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接种单位负责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涉及部门如此之多、覆盖范围如此之广,根据之前的经验,如此多的部门,如何协调以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或者出了问题如何避免互相推诿,是一个大问题。如果做不好的话,会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
在笔者看来,要想让“最严疫苗法”真正落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是当务之急。只有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相关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通力协作,拓展监管的深度和广度,才能推动疫苗问题的长效治理,才可能构筑起一个“从实验室到群众”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全方位保障疫苗安全。
疫苗的出现,就是为了预防疾病,给群众身体健康加上一重保障。当下,“最严疫苗法”正式实施,尽快出台配套政策,让相关部门的职责尽快落地,就像为疫苗管理打上了一针“疫苗”。只有这样才能使《疫苗管理法》真正起到规范疫苗市场、推动疫苗创新发展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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