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综合管理100问》印发

2020-03-0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917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2月29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综合管理100问》,以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国颁布的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根据哪些法律制定的,其颁布和实施有何意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医疗机构在此期间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了哪些要求……这些医疗机构关注的问题都可以在这份文件里找到答案。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做好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河南是全国6个医疗废物综合管理和协同处置项目示范省之一,省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门通力合作,按照边试点、边完善、边推广、边总结、边提升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提升医疗废物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废物自产生至安全移交全过程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南各部门齐心协力、联防联控,在实施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医疗救治、隔离、防护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量较日常工作剧增,且种类多、范围广,其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隐蔽性强、持续时间长,如果处理不当,会增加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环境污染。因此,省卫生健康委在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同时,专门下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综合管理100问》,涵盖医疗机构从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夯实各方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加强源头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业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理等方面内容,涉及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到移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全过程管控,为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理做出明确的专业指导;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日常医疗废物管理和疫情防控期间科学规范管理医疗废物提供参考,并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效履行医疗废物建章立制、规范化操作的监管职责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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