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七部门联合发文 促进定向医学生就业和履约

2020-06-1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8053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6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省卫生健康委、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医学生)培养各项政策,共同做好定向医学生培养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
在定向医学生的毕业鉴定上,河南要求各有关委托培养高校、定向单位按照定向医学生培养方案和协议要求,认真做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前教育、毕业鉴定等工作,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国家和河南省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教育他们诚实守信、履行约定、扎根基层、报效国家。对无法按时毕业、考核不合格、拒不履行约定的定向医学生,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有关条款处理。
在定向医学生的安置政策上,河南要求结合省医改办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及定向协议内容,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当地编制、人社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定向医学生的入编问题;用人单位没有空编,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定向医学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定向医学生在参加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由定向单位给予保证,发放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
在定向医学生的履约管理上,定向单位要将违约情况计入定向医学生人事档案并封存保管,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纳入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德综合评价。各地卫生健康、教育等行政部门要对违约人员限制其履约期内的医师注册、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签约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追回相关培养经费和违约金,用于当地卫生人才培养。全省卫生健康系统不得录用违约人员,已经录用的要予以清退。
同时,对于未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待遇、擅自解除协议或档案管理不善造成定向毕业生违约的单位和个人,河南要求严肃追究责任,予以公开通报,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管理,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和培训基地也取消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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