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备案材料清单

2020-07-2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三版:医政医管 浏览:11877 次 

   今年上半年,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三级医疗机构的审批设置权限由省级下放到各省辖市。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设置、登记省本级医疗机构及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管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据《规划》设置、登记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各地核发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对于不符合本《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纠正或撤销设置审批。
    在现实中,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了三级医疗机构,但如何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成了难题,尤其是对于计划升级为三级医院的县级医疗机构(河南省三级医院设置规划专门预留出70个名额用于县级医疗机构升级为三级医疗机构)。针对这些问题,7月1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专门印发《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备案材料清单》,对各种情况下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备案材料进行了明确。

   城市二级公立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公立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的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打印的4级以上评级结果。
    城市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城市二级妇幼保健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备案材料同上。
    城市新建三级公立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可行性分析报告(新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提供)。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
    (五)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的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城市新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城市新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备案材料同上。
    县级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县域内常住人口、是否革命老区、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的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打印的4级以上评级结果。
    (六)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三级医院胸痛中心认证的文件。
    (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三级医院卒中中心认证的文件。
    (八)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三级医院创伤中心认证的文件。
    (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通知。
    (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通知。
    县级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县域内常住人口、是否革命老区、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的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打印的4级以上评级结果。
    (六)确定为省级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文件。
    (七)上年度“双核心指标”管理评价结果文件。
    县级妇幼保健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妇幼保健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出具的备案报告和设置批准书,内容包括县域内常住人口、是否偏远地区或革命老区或社会经济较发达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打印的4级以上评级结果。
    (六)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通知。
    (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的通知。
    二级社会办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四)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批准通过二级甲等医院的文件(需要在有效期内)。
    (五)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平台”打印的4级以上评级结果。
    二级社会办中医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中医医院,备案材料同上。
    新建社会办医三级医院
    (一)《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二)《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三)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中医)行政部门出具的备案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
    新建社会办三级中医医院备案材料同上。

(本版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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