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实现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兜底保障

2020-08-0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二版:综合新闻 浏览:16713 次 

许昌实现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兜底保障
    本报讯  8月6日,从许昌市卫生健康委传来消息,许昌市围绕“兜谁、兜哪里、怎么兜”,全方位开展兜底保障工作,全市排查出的5396名兜底对象,通过集中兜底(入住“四院一中心”)和居家兜底两种方式,全部实现兜底保障。在各类兜底保障人群中,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存在病情特殊、管理难、治疗难、社会接纳度低等问题,许昌市积极探索“三步走”工作法,实现了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兜得清、兜得牢、兜得好。
    第一步,建立保障机制。许昌市从2018年年底开始,就着手谋划精神病医院建设工作,整合县级和乡级的公办、民办精神病医院医疗资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共新建、改造6家专业性强、标准高的精神病医院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解决从无到有的基础上,许昌市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明确机构统一设置标准,配套康复设备,完善安全消防设施。同时,许昌市政府成立了兜底保障专项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制定出台《许昌市兜底保障“1+6”工作方案》,明确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的兜底保障目标,各县(市、区)结合实际,主动探索创新管理模式。
    第二步,进行对象分类。鉴于精神障碍患者病情的特殊性,许昌市按照“不具有攻击性有家属照料人群,不具有攻击性无家属照料人群,有自伤、伤人等暴力倾向人群,患有精神病且衍生有重病人群”4类进行细化分类,分别采取居家、集中托养、治疗、康复等“一对一”个性化、精准化兜底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摸排出496名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并全部入住精神病医院进行集中托养。
    第三步,做好医养保障。许昌市对集中托养和治疗的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了就医绿色通道,免收挂号费、诊疗费等,实行基本医保报销、大病医疗报销、医疗救助及医保帮扶等“一站式”费用报销;市级财政、医保部门负责治疗费用保障,定期把兜底保障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拨付至各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每名患者的费用都按政策报销至90%;各县(市、区)合理整合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享受的政策性资金,确定每人每月的定额标准,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比如,长葛市出台精神病患者兜底保障资金“市、镇、村、户”承担机制,即市、镇、村、户分别按照40%、30%、20%、10%的比例承担不足部分资金,有效防止了精神病患者“一送了之”“一兜了之”的问题,同时也防范了医疗资金滥用问题。此外。许昌市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了“人性化、精准化、优质化”的服务要求,要求医务人员具备精神科执业资格,有不同级别的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得到专业的诊疗。精神障碍患者的躯体疾病诊疗由定点医院邀请相关综合医院或科室专家进行会诊,因病情需要转入综合医院治疗的患者,治疗结束后,由定点医院对患者出具精神医学评估报告,使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更专业、规范的治疗和服务。
 (王正勋 侯林峰  时 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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