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性能没有卫生检测标准,能否用其他标准代替?

2020-08-2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卫生监督 浏览:18202 次 

   医疗机构对其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性能和状态检测(年度检测)时,应邀请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其限定的技术服务范围(查阅其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副本,核实其可以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内承担此项工作。确认承担技术服务的机构有合法资质,所委托的检测项目在其有效的技术服务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时,若卫生部门尚未制定该设备性能的卫生检测标准,该机构可以使用其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范围内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批准的(或已备案的)非标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检测结果是有效的。
 (据《放射卫生监督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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