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23)

2020-09-1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八版:乡医课堂 浏览:17474 次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23)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万 里/制图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在规定剂量之内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补充膳食摄入不足或调节身体机能的作用,健康人群如果能够坚持平衡膳食,不建议额外食用保健食品。
    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审评制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才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同时,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要求。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正确选择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据《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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