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

2020-11-1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8672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今年11月至2022年9月,河南将针对全省各级各类民营医院(以二级以上民营医院为重点)开展管理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11月1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3年活动方案。
民营医院管理年以“规范促发展、质量提内涵”为主题,分步骤实施。今年11月进行宣传动员,今年12月~2021年6月,重点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2021年7月~12月,重点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建立民营医疗机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医疗安全;2022年1月~9月,重点任务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民营医院管理长效机制。2022年10月~12月,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建立健全医院质量、医疗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民营医院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就建章立制而言,民营医院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和控制、后勤管理,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信息公开等制度,要制定并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相关管理制度;有“特殊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的制度与程序,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关注院内安全,有针对心跳骤停、昏迷、跌倒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保障全院任何区域内均能及时提供紧急救治和生命支持服务。
就规范诊疗行为,严格依法执业,民营医院要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执业地址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使用规范的诊疗服务项目名称。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相关岗位人员,所有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注册、变更登记、多点执业手续。同时,各民营医院不得违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针对公众关注的民营医院的社会宣传,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民营医院要规范医疗宣传行为,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对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审核把关,规范宣传用语,避免误导患者。
在加强日常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上,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民营医院要从加强日常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医疗机构护理工作、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医院安全风险防范等方面做好工作,要全面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的伤害为目标,建立医疗风险防范、确保患者安全的机制,建立非惩罚性医院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建立对本机构医院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缺陷进行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机制。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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