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2021-01-19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二版:综合新闻 浏览:8714 次 

焦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本报讯  为防止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1月14日,焦作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明确无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
    目前,我省“豫冷链”平台已经上线运行,焦作市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在“豫冷链”中完成用户注册,使用“豫冷链”如实上传追溯数据,并完成赋码工作。
    根据部署,焦作市各级冷链专班将展开拉网式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强化进口商、批发商、经营单位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提前报备、进货查验、经营承诺、销售登记、分区储存、废料处置、应检尽检等7项制度,没有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销售;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码,核对产品信息与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消费者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购买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消费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登记信息上传至“豫冷链”。
    同时,焦作市将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全覆盖,疾控部门将对消杀公司和商户作业现场进行技术质评,检查评价消毒效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及货物“批批检验、件件消毒、人人检测”。 (王正勋 侯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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