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被通报

2021-08-1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9162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8月10日,河南省公安厅集中通报了11起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这11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主要包括不配合卡点检查、隐瞒事实、发布涉及疫情不实信息等3种类型。
    由于不配合卡点检查等,河南有5人被行政拘留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例如,8月6日,郑州金水区居民李某在惠济区北三环良库工舍门口,接受防疫人员陈某华检查时,与其发生口角并使用头盔对陈某华实施殴打,致陈某华多处受伤,后又使用管制刀具对陈某华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5日、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由于隐瞒曾多次到网吧上网等事实,一名确诊患者被立案侦查。8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阮某林(男,32岁,户籍地:河南省潢川县,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陪护人员)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经初步调查,阮某林系7月30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其接受防疫工作人员询问时,故意隐瞒其于7月16日至30日期间多次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附近网吧上网等事实,存在传播新冠病毒严重危险。
    由于发布涉及疫情不实信息,河南有5人被处行政罚款或行政拘留。例如,8月8日,商丘睢县网民闫某然在一个微信群内发布虚假信息,编造“睢县河堤乡卫生院一名医生去过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回来后在核酸检测中为阳性”的虚假事实,引发群众恐慌。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闫某然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对其做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