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升级”

2022-04-1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4703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  通讯员刘笑天)4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获悉,按照我国现行最新医疗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最新修订的《河南省三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细则(2022版)》(以下简称《细则》,全文详见第四版)已经正式印发,并将作为三级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和校验的依据。
《细则》分为床位规模、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施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医疗与药事管理等涵盖医院管理和发展的16个核心大项,共319项具体内容,其中单项否决项37项;满分1000分,800分合格。据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李红星介绍,《细则》以更加全面、丰富的内容,更加优化的科目设置和更加多样的验收形式,全面、科学、持续、有效推动全省三级综合医院跨越式发展。其中,项目数从2017版的236项增加至319项,单项否决项从17项增加至37项;增加了电子病历、三大中心(胸痛、卒中、创伤)等前置条件;增加了发热门诊、PCR(聚合酶链式反应)实验室、感染防控等内容,覆盖范围更全面,管理更精细。
“《细则》还增加了医疗服务能力测评部分(分值占300分),并依据相关指南中的临床专科诊治疑难重症能力、开展关键技术能力及医技科室开展项目能力中基本标准的要求,在全省摸底调查后确定了各专业的达标比例。”李红星说。
省卫生健康委还对必设科目进行了优化,增加了胸外科、精神科(门诊)、肿瘤科设置要求。验收方式从一次性验收变为二次(容缺)验收;验收标准变为“千分制与百分比结合”。新设置的三级综合医院可暂不核查医疗技术水平、电子病历4级等内容,其他部分得分超过80%(548分)为合格。执业一年后进行首次校验,验收全部内容,总得分在80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暂缓校验并予以整改,暂缓校验期满后再次校验仍不合格的,注销三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