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始申报

2023-04-18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8881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张艺腾)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省内满足申报条件的创建单位即日起开始申报。
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为,具备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展示内容和相应的中医药文化服务或产品;具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展示或互动体验场地,以及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所需的配套设施,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更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备相应的接待能力;设有专门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定期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建有从事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队伍,相关人员应具备中医药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接受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知识培训,具备一定的讲解、演示等能力;建有专门的网络平台或在主办单位的网络平台上设有中医药文化栏目等,且内容更新间隔小于1个月;设有文化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通知进一步明确第四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遴选,须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以正式文件形式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省直中医单位直接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核、论证并进行实地考察,经专家委员会审议后提出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荐名单;经省卫生健康委审定通过的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名单,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创建单位;创建单位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创建期两年,期满经专家组评估通过、经省卫生健康委审定后,命名为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宣传教育基地进行不定期评估,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宣传教育任务或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命名等处理;宣传教育基地验收合格满1年后,可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由省卫生健康委依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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