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县级特色专科评审工作启动

2023-10-2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9099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根据《河南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百县工程”县域医疗中心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5年)》,10月24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开展2023年度县级特色专科评审工作,以进一步加强全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特色专科是医院临床专科建设体系的有效补充,其与临床重点专科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定位在一级诊疗科目的亚专业,或主要二级诊疗科目的亚专业、优势病种、特长技术,具备专业细分、学科交叉、地域性明显等特点,群众确有需求、治疗效果显著、辐射力强,社会效益好,具备引导扶持价值。
省卫生健康委明确,未建成三级胸痛、卒中、创伤中心的拟申报医院,相关胸痛、卒中、创伤中心专科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基于准入类技术的专科也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县级特色专科的评审条件为: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或专科医院,原则上应为县级医院或省辖市区属医院,优先考虑县域医疗中心;特色专科诊疗团队人才梯队结构合理,疾病诊疗能力强,有较高的品牌美誉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和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畅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良好。
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每所医院可申报不超过3个县级特色专科;鼓励符合条件、专科特色突出、群众就医需求大、美誉度高的民营医院积极申报。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1∶1.2的比例向全省分配240个申报名额,最终评出200个县级特色专科。本次评审,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负责材料受理、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等事宜。符合申报条件的医院可于今年11月3日前向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以电子邮件或光盘形式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省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后,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评审专家组提交的评审结果和评审推荐意见,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县级特色专科并挂牌。
省卫生健康委明确,县级特色专科5年后复评。被评上特色专科的县级医院应定期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汇报专科发展情况。发展良好的优先推荐申报上一级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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