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中成药必须做到辨证论治、合理使用

2024-04-1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视界 浏览:26914 次 


□李亚丽  尹国有

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特色和优势,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主要方法。应用中成药治疗疾病,也应和中药汤剂一样进行辨证论治,做到合理使用,方能取得好的临床疗效。
全面认识药物作用
全面、准确地了解中成药的药物组成及其作用,是合理使用中成药的前提和基础。国家药品标准及说明书,标示了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功能与主治、用法与用量、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有效期以及批准文号等,是了解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的依据。尽管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某些中成药标准及说明书对于药物作用的说明存在不足,有待完善。但从总体上,为了合理使用中成药,需要全面、准确地把握药品标准及说明书中明示的药物作用,既要了解其基本功能,掌握好治疗、预防作用、适应证,又要了解可能的不良反应,把握好药品用法用量、禁忌证及使用注意等。
辨证论治合理用药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临床只有在准确辨证的基础上,才能有的放矢,合理使用中成药。所谓辨证是通过望、闻、问、切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对四诊所得的临床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中医基本理论为依据,运用八纲辨证、病因辨证、脏腑辨证、经络辨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辨证方法,正确认识疾病的病因、病性、病位以及邪正消长情况,进而对属于何种证候进行诊断。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生化检测开始成为中医辨证的新手段。在辨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医正治反治、标本缓急、扶正祛邪、平调阴阳、脏腑补泻以及因时、因人、因地制宜等治疗原则,确定具体治法,依据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这是论治的过程。中医的论治是一个“法随证立,方从法出”的过程,适当药物(处方)是依据合理的治则选定的,而合理的治则是根据正确的辨证制订的。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中成药,中成药的功能应予以重视,中成药的主要功效药物来讲是功能,而从论治来讲恰恰应是经辨证论治得出的治则,即治则与中成药的功效应有一致性。如中风回春片的功效是活血化瘀、舒筋通络,假如一位中风患者经辨证诊断为血瘀阻络,治则为活血化瘀、舒筋通络,那么选用中风回春片从辨证角度来讲,用药是适合的。中风回春片的功效,与患者病情所需的治则应当是一致的。当然,在临床具体用药时,尚需按照主治病种范围来确定适合患者的中成药。
在强调辨证论治时,需要重视辨病与辨证相结合,这包括中医论据诊断疾病,也包括西医诊断疾病,特别是近年上市的新的中成药,其适应范围内往往有明确的西医病种。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中成药时,既要有准确的中医辨证,又要有可靠的西医疾病诊断。中医学认为,相同的病可有不同的证,不同的病也可有相同的证,即“同病异证”“异病同证”,这是中医“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病理基础。在临床重视辨病,有助于从病变的总体规律上认识疾病,掌握用药规律,而辨证重视认识具体的人、具体时间内患者疾病的本质特征。在诊断上将二者结合起来,既可从病变共性规律上,又可从疾病个体化、特殊性上合理用药。由于中医更为重视个体的具体用药,因此更为重视辨证。忽视辨证,仅根据西医诊断使用中成药的做法是不妥的,有时不仅不能得到预期的疗效,还可能造成不良反应。如清开灵注射液具有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的作用,适用于中风中脏腑之阳闭证,如果不加辨证,将其误用于中风之阴闭证或脱症患者,必然使阴闭证阴寒痰浊更加难除,脱症患者虚脱加剧。反之,忽视疾病诊断的做法也是欠妥的,如适用于脑出血于脑梗死的中成药,应在正确诊断疾病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如果将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中成药用于脑出血急性期患者,也有加重病情之虞。
中医辨证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重视整体诊察,这对于合理使用中成药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中成药对机体的影响往往是多方面的,因此往往有不止一种病证的适用范围,这就需要对患者的病情、机体状态有全面的分析,以确定适宜患者使用的中成药,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用药方法。在临床中,不仅要全面了解当前病情,还要仔细了解用药史、生活史及过敏史等,这对于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也是十分重要的。如有过敏史的患者,应当避开那些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
在治法上,要注意贯彻“治病必求于本”的原则。治病求本的“本”是强调针对病因病机制订治疗方法,但在临床上为了治“本”,应分清病变的标本缓急,按照“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间者并行,甚者独行”的原则制订出治疗计划。标本是相对的概念,用以说明病变中矛盾的主次关系。如正邪关系,正气为本,邪气为标;病因与症状,病因为本,症状为标;病变部位,脏腑为本,体表为标。标证急,甚至危及本的治疗时,应先治标;标证不急,或已缓解时,应治其本,这就是“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意义。当标本兼重,应标本兼治。辨析标本缓急,明确治疗计划,主要是为了缓解主要矛盾,为进一步治本创造条件。使用中成药需要在“治病必求于本”的原则指导下,分清标本缓急,合理用药。切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采用对治本有不利影响的药品。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遂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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