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普法宣传责任体系 实施精准普法

2024-09-26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四版:法治与健康·洛阳专版 浏览:15850 次 

通讯员 李厚贤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促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为重点,将普法活动融入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贯穿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全过程。
    建立健全普法宣传责任体系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成立普法宣传领导小组,设立普法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推进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普法形势,解决难点问题,全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普法活动深入开展。
    组建了以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为主体,具有法学背景且愿意从事普法工作的人员为辅助的普法志愿者工作队伍。定期组织普法能力专题培训,指导志愿者会用善用传统和现代媒介开展普法宣传,督促其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坚持将普法融入医疗机构监管、医疗质量管理、医疗行为规范等各环节,由业务主管科室依据业务分工分别编制普法清单,具体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卫生健康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岗位编制普法清单,将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医疗机构围绕依法执业自查内容编制普法清单,将普法融入业务培训和医疗服务,落实“谁服务、谁普法”责任。
    完善普法宣传实施体系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设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案释法案例库,针对社会公众需求,筛选出具有典型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身边案件”,并将其作为释法重点制成以案释法案例。卫生健康执法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案释法业务培训,以专家授课、法律解读等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树立“经常性普法”意识,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提高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的能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业务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前培训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集中学习、会议培训等方式,培养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将普法宣传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着力纠正“以罚代管、以罚代教”行为。在实施执法检查前,执法人员对有关法律规范进行梳理,把常见的违法行为用文字形式整理出来,制成宣传页,并在检查过程中对接受检查的单位发放,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将普法宣传融入医患纠纷处理全过程,鼓励医院、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等单位在组织协商和解、民事调解或行政调解的过程中注重普法说理,力求将道理讲通、政策讲明、标准讲清,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医患纠纷,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变为积极普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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