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2023年版)(节选)

2025-08-0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二版:综合新闻 浏览:25251 次 

   第10部分 治安管理指南
    5.3 电子巡查系统
    5.3.1 设置要求
    5.3.1.1 危险化学品存储、财务保管、实验室、药品库等重点部位需加装电子巡更点位。
    5.3.1.2 周界、室外偏僻区域需加装电子巡更点位。
    5.3.1.3 电子巡查系统应设置在安防监控中心统一运行管理。
    5.3.2 管理要求
    5.3.2.1 电子巡查系统由治安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5.3.2.2 巡更点位由治安安全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并制订巡更路线及规则。
    5.3.3 运行要求
    5.3.3.1 电子巡查系统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
    5.3.3.2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在更换电池或掉电时,所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
    5.3.3.3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或识读装置的识读响应时间应小于或等于1秒。
    5.3.3.4 电子巡查系统采集装置存贮的巡查信息应大于或等于10000条。
    5.3.3.5 巡查信息在管理中心的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0天。
    5.4 出入口控制系统
    5.4.1 设置要求
    5.4.1.1 包含门禁系统、安检系统、道闸系统等,通过刷卡、指纹、人证比对、人脸识别等大数据手段提升单位人员通行管理能力。
    5.4.1.2 应根据需求,在重点部位的主要通道、出入口设置出入口控制系统。
    5.4.1.3 应设置在安防监控中心统一运行管理。
    5.4.2 管理要求
    5.4.2.1 由安防监控中心统一对进出对象进行授权。
    5.4.2.2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在治安安全管理部门的指挥下,由安防监控中心对出入管理控制区域进行远程联动控制。
    5.4.2.3 当出入口控制系统与其他非安防业务系统共用凭证或凭证为“一卡通”应用模式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独立管理。
    5.4.3 运行要求
    5.4.3.1 应满足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当通向疏散通道方向为防护面时,系统应与火灾报警系统及其他紧急疏散系统联动,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人员不使用钥匙应能迅速安全通过。
    5.4.3.2 应对不同进出对象进行权限管理,控制人员进出相关重点部位和区域。
    5.4.3.3 应具有对时间、地点、进出人员等信息的显示、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记录存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天。
    5.5 一键报警系统
    5.5.1 设置要求
    5.5.1.1 点位应设置在门诊、急诊、护士站、病房等重点要害部位。
    5.5.1.2 应设置在安防监控中心统一运行管理。
    5.5.2 管理要求
    5.5.2.1 点位由所在科室进行统一使用、管理与巡查,当设备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安防监控中心上报。
    5.5.2.2 安防监控中心对一键报警系统点位定期进行测试巡查,确保设备运转正常。
    5.5.3 运行要求
    5.5.3.1 按钮式报警系统需准确显示报警点位名称,并可对报警人进行出警反馈,可按需求增加电子地图显示报警点位。
    5.5.3.2 视频式报警系统需准确显示报警点位名称,实现对讲及录像采集功能。
    5.5.3.3 需要与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联动,报警时监控大屏可自动切换至报警点位区域。
    5.6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
    5.6.1 设置要求
    在各主要出入口增加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对出入车辆进行管理。
    5.6.2 管理要求
    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管理员应设置在安全管理部门,监控与管理出入车辆。
    5.6.3 运行要求
    5.6.3.1 可随时调阅出入车辆记录,并保存记录30天。
    5.6.3.2 应符合《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 761)的相关规定。
    5.7 治安装备
    5.7.1 配齐必要的防护器材和装备,配足治安装备,包括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爆头盔、橡皮警棍、多功能钢叉(腰叉、脚叉)、应急灯、安保记录仪、警戒带、警用喊话器、阻车器等。
    5.7.2 要为在岗保卫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通信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对讲机等,对讲机为必配设备。
    5.7.3 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安检工作实际需求,配备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相应安检设备。日均门诊量5000人次以上或者床位1000张以上的大型医院应当在主要出入口实施安检,防止人员携带刀具、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等进入医院。
    5.7.4 安全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防护器材的管理工作,建立治安装备配发、保管、领用、检查养护管理制度并落实。
    (内容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供)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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