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少飞 通讯员林雪柯)日前,记者从周口市卫生健康委获悉,自2026年3月1日起,《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周口市中医药发展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促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共七章三十七条,涵盖总则、服务与管理、传承与文化传播、创新与产业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多个方面。《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制定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等上位法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之路,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坚持统筹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体系,深度契合周口市中医药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与民生需求,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与实践指导价值。
2025年10月28日,《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经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25年12月4日,该条例获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据周口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施行后,将进一步推动周口市中医药发展从“零散发展”向“系统推进”、从“经验驱动”向“法治保障”转变,不仅为周口市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更将充分激活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助推中医药发展提质增效、跃上更大的发展台阶,为周口市卫生健康事业提质增效与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