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二十七个中医优势病种 纳入按疗效价值付费范围

2026-04--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693 次 

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基础上,新增蛇串疮等27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
《通知》明确,按照相关要求,明确中医药治疗费用占住院治疗费用≥60%作为按中医优势病种结算出院病例的基本条件。中医药治疗费用是指病案首页住院费用部分的中医类(含少数民族医医疗服务)中的中医治疗、中医其他(含中药特殊调配加工、辨证施膳)和中药类的中成药费(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费)、中草药费等。
在医保支付标准方面,《通知》提出分类支持政策。符合中医优势病种遴选条件的病种,中医住院费用低于相同诊断西医治疗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标准的,可参照西医住院费用合理提高医保支付标准,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相反,可根据中医住院费用合理提高医保支付标准,支持中医药运用和发展。
《通知》严格规范了按疗效价值结算的条件。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医保结算清单和病案首页内容进行结算,符合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要求的诊断编码和名称、收入院标准、住院诊疗规范、出院标准等条件,并达到疗效判定标准的出院病例,才能按中医优势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不符合条件的病例,按照当地原有医保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疗效判定采用尼莫地平法计算疗效指数,动态观察中医证候的改变。
此次发布的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涉及27个病种,覆盖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皮肤科等多个领域,兼顾常见病、多发病与慢性病、疑难病。例如带状疱疹(蛇串疮)、银屑病(白疕)、癫痫(痫病)、失眠(不寐病)、脑梗死(缺血性中风)、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蚀),以及各类骨折等均在列,临床适用性强,群众受益面广。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优势病种的业务指导、监管与考核。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管理评价机制、配套的内部绩效分配机制等,确保医务人员及时共享医保政策红利,充分调动临床一线使用中医优势病种的积极性。
同时,各级医保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级中医优势病种目录,可结合当地实际自主新增或调整中医优势病种范围,建立本地化中医优势病种目录。省级医保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全省运行情况,持续扩大中医优势病种目录,成熟一批纳入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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