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与九省建立医检跨省互认机制

2026-06-09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16868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6月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纵深推进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定”的相关情况。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勇介绍,河南省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目前,与山东、陕西、山西等9省建立跨省互认机制,提前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2027年目标任务要求。
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破除区域医疗壁垒、降低重复检查负担,助力要素高效流动的有效措施之一。近年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和攻坚任务,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定期调度、“组组会商”、激励约束等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各方责任,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项目化实施,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具体来说,河南省规范了互认规则,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互认政策,出台互认配套文件,明确互认方法路径。二是统一互认项目,综合考虑疾病谱变化、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等因素,遴选330个检查和检验项目纳入互认范围。三是统一互认范围,全省955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实现三级医院和二级公立医院全覆盖,并与山东、陕西、山西等9省建立跨省互认机制。四是统一质控标准,制定检查检验结果质量控制和互认成效评价指标,确保严格执行互认政策,检查检验结果均能达到合格标准。
同时,河南省还搭建系统平台,强化“四个支撑”。按照一个省级集成平台、18个市级协同平台模式,建成省市一体化医检互认系统和省影像云。医院端,支持即时上传、存储、调取和分析互认结果数据。医生端,支持实时线上查询、调阅、互认和引用患者外院检查检验结果信息。患者端,支持通过豫事办、微信小程序“医检互认”功能模块自主查询本人既往检查影像图片和报告信息。管理端,支持行政部门动态监测互认情况,研判存在问题,及时优化系统运行环境和互认流程。
截至目前,全省各有关医疗机构累计互认检查检验结果2.17亿次,累计减少医疗费用46.99亿,人均减少489.39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充分肯定河南省医检互认工作成效,对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有关业务处室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的表现突出,给予嘉奖。
下一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持续健全互认机制、强化信息支撑、提升互认效率,不断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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