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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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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放]
  故事发生时,佳佳刚满2岁的生日。当时佳佳的父母把她送到某幼儿园进托,同班里有个男孩叫小星,还不到2岁,两人经常一起玩耍。一天下午,小朋友们在老师的带领下一起做游戏,佳佳和小星趁老师不留意,溜到一旁开了小差,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忽然佳佳大哭起来,老师听到后匆仓皇循声赶往,惊奇地发现佳佳的脸上涌现了几个显明的齿痕,还渗出不少血丝!老师忙抱起佳佳问是谁咬的,佳佳一边大哭一边将小手指向了一边傻傻站着咧着嘴笑的小星。老师立即将佳佳带到医务室作了简单的消毒处理,随后通知了小星和佳佳的家长。二十分钟后,在四周上班的小星的妈妈张某赶到了幼儿园,问清晰情形后立即带着佳佳往儿童医院作了治疗,并支付了当天的医疗费。由于这次“很受伤”的阅历,佳佳说什么再也不肯往幼儿园了,半年多后,佳佳的爸爸妈妈给她办理了退园手续,幼儿园退回了佳佳的捐赞助学款800元及伙食费、托补费、保育费共计1040元。事情并未就这么结束,佳佳的父母不久就以小星的母亲和幼儿园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二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丧失23800元。
  [原告说法]
  赵某(佳佳的父亲):你说我家佳佳在幼儿园招谁惹谁了,好好的脸上被咬了那么多的牙齿印!咬的是她的脸,疼的是我们父母的心啊!要不是医生说伤的不重,以后不会留下疤痕,我跟小星他家可真的没完!你瞧瞧,我们佳佳从那以后就去世活不愿意上幼儿园了,耽搁了我们的工作不说,也影响她的健康成长啊。小星这一咬给我们一家人造成了很大的痛楚和经济丧失,佳佳她妈妈在佳佳受伤后,为了护理佳佳跟单位请了不少事假,误工丧失有1万多块呢!法律规定了,出于这种情形小星的父母和幼儿园都应该承担责任,我们的诉讼请求并不过火吧?
  [被告说法]
  张某(小星的母亲):这事啊!不能听她们家的一面之词,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我们家小星也才是那么一点大的娃娃,他能知道点什么啊?要是说他故意咬佳佳,我这个当妈妈的可不信。小星平时很有爱心的,喜好小狗小猫的,也爱和小朋友一起玩。依我看啊,小星那是喜好佳佳,可能是想亲亲佳佳,也许程度是重了点吧!事发后我也主动带佳佳往医院治疗,付了治疗费,还打了好多次电话问候佳佳,她爸妈一直没提到有其他的用度,怎么现在又冒出了2万块呢?!这也没有法律依据啊!我只能批准向她家赔礼道歉,不批准赔偿所谓的经济丧失。
  [幼儿园说法]
  孙某(幼儿园园长):对这件事我们的态度非常清晰,当时佳佳被咬伤,作为幼儿园确实是有部分责任的。但是,当时我们及时对佳佳的伤作了处理,并且敏捷通知了双方的家长,由小星的妈妈带佳佳作了治疗。我本人和他们的老师都打电话问候过佳佳。后来佳佳的父母请求退园,我们破例退回了佳佳的全部增援费和托儿费共1040元,做到这个份上,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而且我们听说佳佳的妈妈一直没有工作,他们现在的请求分歧理也分歧法,我们只能批准赔礼道歉,不批准赔偿经济丧失。
  [判决要旨]法院经审理认为,损害他人身体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小星的行动导致了原告受伤,幼儿园因看护不当也存在过错,现原告起诉请求二被告赔礼道歉,二被告批准就其行动向原告赔礼道歉且已当庭履行,本院不持异议。同时,原告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供给证据,原告请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亦应供给相应的病历、医疗单据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实、处方等作为断定上述用度发生的公道性及应赔偿数额的依据。由于原告仅供给了事发越日医院诊断证实,无其他相关证据证实上述用度发生的公道性及其数额,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撑。原告经过治疗已恢复健康,被告的行动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故原告请求二被告赔偿精力丧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撑。终极判决二被告向原告口头赔礼道歉(已履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主持人说法]: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损害国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进、残废者生涯补助费等用度……”。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动才干人、限制民事行动才干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恰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第134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重要有:(一)停止损害;(二)肃清妨碍;(三)肃清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丧失;(八)支付违约金;(九)肃清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我国《最高国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若干题目的看法》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涯、学习的无民事行动才干人或者在精力医院治疗的精力病人,受到损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恰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咬伤佳佳的小星当时还不到2岁,属于民法上所称的无民事行动才干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都属于无民事行动才干人)。由于无民事行动才干人缺少主观上的要件,所以对其本人来说,无法承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但是无民事行动才干人对自己的行动不负责,并不即是其所造成的损害可以不了了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无民事行动才干人的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由于无民事行动才干人致人损害,在客观上反应了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同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既能使受害人丧失得到补偿,保护受害人的正当权益,又能够促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其监护责任。因此,本案中,小星的妈妈作为小星的监护人,应该承担小星损害佳佳所导致的侵权责任,其带佳佳往医院治疗并付医疗费的做法是精确的。由于佳佳在幼儿园里被小星咬伤,与当时带班的老师疏忽也有关联,所以幼儿园对佳佳受伤也存在必定的过错,因此幼儿园后来退回了增援费和托儿费也是公道的。由于本案原告没有供给足以证实自己关于赔偿经济丧失请求的证据,法院依法驳回了其索赔两万余元丧失的请求,是完全精确的。
  此案给家长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假如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致伤,应该在分清过错的根本上保护自己的权益,讨个通情达理的说法。假如幼儿园没有过错,那么就应该由致害人的家长承担侵权责任。假如幼儿园也有过错,那么不仅对方家长要承担责任,幼儿园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家长们也要留意保留证据,如误工证实,交通费单据,病历、医疗单据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实、处方等,树立“打官司要靠证据”的观念,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http://www.yywsb.com) 编辑:刘建立